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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绿色产业

2005年4月号

  、吹响绿色投资的号角  、绿色投资的政策引力 、废气变真金的契约  、绿色产业的UNIDO助力  绿色投资的技术支撑  六、政策助力 风中掘金  七、法律为投资新能源护航


○ 总策划 尚鸣

  进入21世纪,符合消费潮流的绿色产业,正成为各路资本淘金的主要“钱”途,吸引了一大批有远见的国际投资商的视线。

  1999年,由花旗集团基金会和世界资源所倡导发起的“新风险投资”项目,在美国华盛顿正式成立,同年在拉丁美洲、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开始执行。迄今已成功转化风险资金近500万美元,对拉丁美洲绿色产业的发展和绿色风险投资的运行起到了相当重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去年,“新风险投资”项目在全球寻找新的投放地点,中国成为其在亚洲投资的第一站。经过近一年的筛选,10家优秀绿色企业入围,其中生产有机果汁、节能燃烧设备、再生橡胶的三家中国民营中小企业,江城绿色版纳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环科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成为最终赢家。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致力于搭建绿色产业投资与技术促进的平台,经过5年多的努力,在中国建设了东营市、常熟市、房山区等19个绿色产业示范园区。受益人口约1159万人。其中东营示范区两年来共引进外资项目5313个,到位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日本三洋等一大批国外大企业落户东营,为经济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生机和活力。

  随着全球环境的持续恶化,各国环境保护意识的迅速增强,环保技术的持续进步,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商品正在迅速失去消费者的认可,一些没有取得环保认证的商品,市场空间迅速丧失。而绿色产品获得了消费者的普遍青睐,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已成为风靡全球的一种消费时尚。资料显示:77%的美国人认为,企业的绿色形象会影响他们的购买欲,94%的德国人愿意购买绿色产品,67%的中国消费者在超级市场购物时会考虑环保认证。在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条件下,绿色产品以其高品质、高附加值而成为21世纪的市场新宠。

  绿色产品走进百姓家庭,意味着顺应环保理念的绿色产品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企业只有同时具备环保和社会意识,并贯彻到其开发的产品中去,其长期商业收益才能得到保证。投资者将资金投入绿色企业不仅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而且可以获得潜在的高额回报。

  面对绿色产业这一新的商业机会,嗅觉灵敏的投资商认为绿色产业是朝阳产业,是21世纪产业结构的主体。纷纷跳出原有的投资模式,盯上生态农业、有机食品、清洁生产技术、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产业,寻找具有高增长率和未来发展潜力的绿色投资项目。据联合国有关组织对世界177家投资和商业银行中的90家银行的调查,今后15年全世界向“绿色工程”投资和贷款的银行数量将增加2倍,投资和贷款金额将增加6倍,绿色产业必将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的支柱产业。

  在全球绿色经济浪潮的冲击下,绿色企业已成为21世纪企业存在和发展的主导模式,制造和销售“无害环境”的产品己成为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前提。增加绿色投资,采用绿色技术、进行绿色管理、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构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从而实现企业的“绿色再造”和“绿色转型”, 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纵横国际市场的先决条件。为此,本刊推出以绿色投资为主题的封面文章,通过分析中国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绿色中国发展目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投资商机、技术支撑、政策扶持,为企业掘金绿色产业抛砖引玉。

 

  吹响绿色投资的号角

  ○ 田江海

   “绿色GDP”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越来越受到重视。不可否认,GDP反映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然而,GDP中包含着巨大的过量资源消耗和由于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损失,这一严峻事实却被严重忽略了。2003年我国GDP只相当于全球的4%,而消耗的石油、原料、钢材和水泥都高达世界总量的27%、25%和40%。另据1999年世界银行统计,仅中国每年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540亿美元,相当于GDP的6%。初步估算,将所有污染对经济造成的损失汇总起来,每年污染造成的损失会占GDP的7%左右,亦即接近我国近些年的经济增长速度。

  与“绿色GDP”相联系的“绿色投资”,就是用于增加“绿色GDP”的货币资金(或其他经济资源)的投入。“绿色投资”为“绿色消费”提供有效供给,而“绿色消费”又向其提供有效需求。

  绿色投资的方向与重点   

  “绿色投资”是最能体现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是最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投资。“绿色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比重越高,标志着有效投资和有益投资所占份额越大,对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健康增长的贡献越大。

  把资金用在发展循环经济上面,就是绿色投资,而循环经济强调的“3R”行动原则——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sume)、再循环(Recycle)——也是绿色投资应当遵循的原则。绿色投资的方向一是有效利用自然资源,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而进行的投资,二是保护治理生态环境,以实现绿色中国为目标而进行的投资。

  在有效利用自然资源方面,主要是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工程项目投入。过去人们往往偏重开源而忽略节流。节流与开源一样,也需要资金投入,如研究、试制、生产、采用有关节流的技术、设备、设施、装置等,缺少资金投入是办不到的。但是,现在我国用于节流方面的投入还很少,融资也相当困难。不少企业难以对节能技术改造进行融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投入也太少,一些关键技术和设备过度依赖进口。

  在保护治理生态环境方面,主要是保护自然环境,治理、控制、排放“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控制噪音,以及美化和绿化环境等环保工程项目投入。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环保费用,通常分为两部分:一是与项目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的环境保护工程费用,属于投资支出;二是环境保护工程运行的维护费用,属于经营成本。环保投资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投资,即在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危害没有产生或即将产生之前主动投入防治费用,包括企业综合防治投资、区域综合防治投资、环保自身建设投资、环保产业投资等:另一种是被动投资,即环境已经污染了,或资源已被破坏了,由此产生危害而被迫付出的补偿费用,包括消除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消除费、赔偿补偿费、排污费等。

  绿色产品投资。凡是未受污染、不含毒素、有益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均可称为绿色产品。那些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食用、服用、使用没有安全保障的物品,即非绿色产品。应把资金投入到绿色产品的生产上,力求从源头上向人们提供信得过的有益产品,保障人们享受“绿色消费”。

  绿色企业投资。绿色企业,应通过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资源、能源消耗,实现企业层次的循环。我国目前已出现进行清洁生产、实现企业内部循环的若干典型。例如,鲁北化工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磷铵、硫酸,水泥联合生产企业。这个企业利用原盐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渣盐石膏,磷复肥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渣磷石膏,再加上天然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这3个不同领域的3种产品连在一起就形成了一条循环产业链。整个企业没有污染物和废弃物,只有资源,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副产品都成为下一个产品链的原料。资源轮回利用,实现了价值的最大化。有专家估算,如果我国同类企业都采用鲁北化工集团的磷石膏制硫酸生产技术,仅此一项就可减少600万吨规模的硫铁矿山建设,节约开采费、矿山投资费用近50亿元。把资金投向这样的绿色企业,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绿色产业投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新能源产业、环境保护产业,可以称为三大绿色产业。应当说,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像样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而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潜在空间则是十分广阔的,是大有文章可做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可以减轻人类对煤炭、石油等传统资源的消耗和依赖,可减轻环保压力,故被称作“绿色能源”,但因缺乏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使“绿色能源”推广应用受到很大限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已成迫切需要。

  绿色园区投资。绿色园区主要指生态型的绿色工业园区,即以工业代谢和共生原理为指导,将若干个相互关联的企业共建于一个园区。上海化学工业区,是国内第一个以石油化工及其衍生产品为主的专业开发区,同时也是上海创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试点单位之一。这一园区就是根据化工产品链的特点,以产品项目的合理布局为基础进行招商引资,按照化工生产上、中、下游的产品链关系,把相关的企业有机地联结起来,使园区内相关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到领先水平。园区改变了由各企业自建分散的、小而全的公用工程传统配置方式,实现了生产、物流和废物处理过程的资源共享,集中建设了工业水厂、污水处理厂、工业气体厂、化工固体废弃物处理厂、热电联供厂以及公共管廊、液体化工品码头、大件码头和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形成了集约使用的公用设施和物流体系,节约了用地和投资。

  绿色城市投资。在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和园区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建设“绿色城市”。绿色城市应当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最终实现全市范围内物质和能量的循环。比如,湖北荆门市拥有丰富的石膏和磷矿资源,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开采强度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下降。根据这一实际情况,该市以发电厂、水泥厂、硫磺厂、石膏厂为核心,把一家企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料,通过企业间的工业共生和代谢生态群落关系,建立了“煤矿石-水泥”和“肥料-石膏板”等循环利用流程。各城市、各地区的具体实际状况不同,因而在如何兴建绿色城市或绿色区域方面采取实际步骤及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也将有所不同。通过绿色投资、绿色工程、绿色建筑,一定会促进绿色城市的建设。

  绿色技术投资。不论是建设节约型社会还是实现绿色中国,都要依靠绿色技术,而且绿色技术所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属于绿色技术的种类繁多,数量巨大,需求愈益增多,因而绿色技术投资的任务也日趋艰巨。

  绿色投资是经济、社会生态 效益的有机结合

  衡量绿色投资的尺度不仅是经济效益,还要衡量社会效益特别是生态效益。应当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之间并不是彼此对立、相互矛盾的关系:凡是投资的经济效益好,往往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也较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好,通常其经济效益也好。比如,用于水土保持、治理污染、节约资源等的绿色投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随之可以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反之,缺乏绿色投资或绿色投资效益不理想,那全部社会总投资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肯定也是不好的,而这也将会导致经济效益,特别是社会经济效益或宏观经济效益不好。

   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到底应当怎样来观察和衡量呢?可以设想这样一些衡量尺度: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节约的数量;森林覆盖率、绿化面积、水土流失面积等数值;蓝天天数、沙尘暴天数、空气中可吸收颗粒物与烟尘等有害物质体含量、酸雨数量等变化值、噪音分贝等变化值;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废物回收利用率;水旱灾害、水生生物因污染而致毒甚至死亡、水质恶化等遭受的损失变化情况。绿色投资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以绿色投资的数量去除上面各项指标的增加值来衡量。至于综合考虑绿色投资效益,可用绿色投资数量去除绿色GDP增加值来衡量。

  要获得理想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力求与经济效益寻求最佳结合,最好的选择就是要高度重视和加大绿色投资力度。进行绿色投资,也要特别注意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尤其是生态效益。通过绿色投资推动循环经济,可使生产链条延长和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得到发展,从而可以扩大就业。通过绿色投资达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目的,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十分明显的。至于通过绿色投资,使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平均寿命得到延长,建设绿色中国不仅当代人受益,而且还将惠及子孙,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这种生态效益是很难用一些数字估量的。

  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进行绿色投资而不讲究效益的情况。例如,某市就曾发生过亿元“垃圾工程”变成垃圾的事情。1997年,该市准备兴建一个现代化的垃圾处理场。可几年下来却没见这个垃圾处理场怎么处理垃圾,而垃圾却越堆越高,越堆越大,恶臭无比,把附近的土地和水井都污染了。何故?因论证阶段决策失误。原来该市选择了国外先进的焚烧、堆肥工艺同传统的卫生填埋相结合的方式建了这个垃圾场。但在试行期间,却发现设备和工艺都存在严重问题,故未投入正式生产,不得不再投入1亿多元新建一个生活垃圾场。

  因此,进行绿色投资,一定要做好可行性研究,进行科学论证,严谨从事,否则就会造成重大损失。还有,污水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利用情况也不能令人满意。对9个省的37个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审计,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资金不到位及运行费用不足等原因,有15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或开工;16个已完工项目中,有7个达不到设计要求;普遍存在配套设施落后于主体工程建设的问题,造成设备闲置,项目整体效益难以发挥。国务院6部门在对全国532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时发现,有275座非正常运行,占51.7%。这些情况,都提醒我们不仅要加大绿色投资力度,还要十分重视提高绿色投资效益。如果绿色投资效益低下,是很难切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

  背景资料

   “绿色投资”的范围可分为大,中、小三种口径。小口径,就是治理环境污染的投入,包括用于环境保护、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等的设施、设备和有关费用支出。中口径,就是在小口径的基础上,再加上资源有效开发和节约利用的投入,包括用于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措施的费用支出。大口径,就是凡能推动“绿色GDP”增加的投入,均可属于“绿色投资”,亦即在现有社会投资总量中扣除不构成“绿色GDP”的无效投资甚至是负效投资,扣除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无益投资甚至是有害投资。这种“绿色投资”是最能体现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是最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投资。

  “绿色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比重越高,标志着有效投资和有益投资所占份额越大,对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健康增长的贡献越大。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提出"宇宙飞船理论"。波尔丁对传统工业经济"资源-产品-排放"的"开环"模式提出了批评。几乎同时,美国生物学家卡逊出版《寂静的春天》一书,对"杀虫剂"等化学农药破坏食物链和生物链的恶果进行了起诉。1972年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报告中倡导"零增长"。1992年联合国世界首脑环发大会发表《里约宣言》。在此背景下,绿色经济逐渐兴起,绿色投资方兴未艾。在绿色投资的众多动因中,政策无疑是第一推动力。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从政策层面加以解读。

  绿色投资的政策引力

  ○ 魏刚

  绿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投资,任何投资都需要回报,绿色投资也不例外。道义和良心作为绿色投资的动因无可厚非,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不能否认效益与回报才是绿色投资的主要动力。多年来,绿色投资发展缓慢,经济因素是主要障碍。

  投资障碍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告诉记者:作为绿色经济组成部分的循环型生产环节有两个效益来源,一是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二是节约的废弃和排污成本。但目前普遍存在原材料价格障碍和循环过程成本障碍,使这两方面的效益难以显现。

  必须看到,绿色经济生产方式中意图实现减量和循环的环节多数不是现行市场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可再生资源的再生利用过程一般都存在着可替代的生产过程,现行市场条件下源自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原料常常不仅性能上不占优势,而且价格上也不占优势,以致在现行市场条件下绿色经济生产方式很难自发产生。再利用和再生利用原料的成本常常比购买新原料的价格更高,由此构成了推进绿色经济的价格障碍。

  除此之外,成本障碍也直接影响着绿色投资的热情。在郝吉明看来目前我国的环境容量尚没有作为严格监管的有限资源,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支付的废弃和排污费不仅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也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这就使废弃物排放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如果不能将这种外部成本内部化,循环型生产环节一个重要的效益来源就不能显现,循环型生产环节的成本就很难收回。

  价格障碍和成本障碍影响绿色经济发展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部分火电厂,已经建成了钙法脱硫联产石膏设施(用脱硫工艺的废渣生产石膏),却由于这样生产的石膏在价格上缺乏竞争力,同时固体废弃物排放收费较低且监管不严,因而停用了废渣生产流程,造成严重的固废污染。

  在采访过程中,摩博泰科(中国)公司董事长费希告诉记者:在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20年前,这些影响绿色投资的障碍也都存在。但当时的政府从环境大局出发,及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鼓励绿色投资的政策法规,在政府层面上为社会树立了一个标准,对引导绿色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显然,要使绿色投资蓬勃发展,必须通过以制定政策为主的制度创新构建资源再利用和再生的生产环节的盈利模式,使市场条件下循环型生产环节有利可图,这样就可以形成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自发机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他山之石

  纵观发达国家政府发展绿色经济的做法,首先是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让政府各项政令和措施有法可依,生产者和消费者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摩博泰科(中国)公司总裁陈大维告诉记者:在绿色经济问题上,政府推动与市场行为相辅相成。其中政府推动将使绿色投资在投资效益和回报期上得到政策保证,会极大地促进市场行为的绿色化。

  例如,日本在发达国家中绿色经济立法最全面。其体系分为3个层面,基础层面是基本法,即《环境基本法》;第二层面是指导性法律,即《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第三层面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7部具体法律法规,如《废弃物处理和清洁法》、《再生资源促进有效利用法》、《建筑及材料循环利用法》、《食品循环利用法》、《容器与包装材料循环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使用法》及《汽车循环使用法》。法律还规定废物产生者的生产责任和回收义务,确定废物处理的优先顺序,即生产过程中的废物减量化 → 再使用 → 循环再利用 → 热回收 → 安全处置。到2004年,日本基本形成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完备的法律框架,为建立“资源循环型社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证。1997年日本通产省产业结构协会提出绿色经济构想,认为发展绿色经济将使日本环保产业创造近37万亿日元的产值,提供1400万个就业机会。

  与日本一样,在发展绿色经济方面,德国始终走在世界前列。早在1972年德国就制定和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1986年修改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从以怎样处理废弃物转向避免产生废弃物为中心。1996年又颁布《绿色经济和废物管理法》,确立产生废弃物最小法、污染者承担治理义务以及政府与公民合作三原则。家庭废弃物利用率从1996年的35%上升到2003年的60%。其中玻璃、塑料、纸箱等包装回收利用率超过90%;废旧汽车经回收、解体,循环利用率达80%;废旧电池回收循环率,从1998年的零上升到2003年的70%。此外,2003年在冶金行业,95%的矿渣、75%以上的粉尘和矿泥以及至少有2000万吨废旧钢材被重新利用。目前,废弃物处理成为德国经济支柱产业,年均营业额约410亿欧元,并创造20多万个就业机会。

  正象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石启荣所说:绿色投资不仅具有社会效益,而且也有巨大的经济效益,相关政策的制定必然带来绿色经济的快速发展。

  政策引力

  本次人大、政协会议提出绿色GDP概念,将绿色经济看作科学可持续发展观的组成部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绿色经济中的环保与生态协调,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相和谐的体现。在我国,绿色经济由国家环保总局自1999年开始推动,从倡导“清洁生产”入手。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了辽宁省和贵阳市为绿色经济试点省市。在经历了环保技术阶段、城市绿色建设阶段后,未来将重点在政策层面构建绿色投资体制,鼓励进行绿色投资,发展绿色经济。

  在郝吉明院长看来,以《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代表的绿色经济政策,优先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利用国债等渠道进行投资引导,在各行各业促进形成循环型生产环节,基本适合现阶段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状况。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石启荣认为: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应该研究制定对使用循环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循环再生资源;对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废物循环利用的企业,各地税收征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文件,严格贯彻执行已有的税收减免政策。通过财政、税收部门的工作,将发展绿色经济逐步从投资引导转向税收优惠,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拉动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选择,既提高了效率,又能形成自发的高效机制。利用这些政策手段,可以初步解决推进绿色经济的价格障碍。环保部门也要逐步提高排污标准并制定消费环节的废弃物收费标准,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生产环节的废弃成本、排污成本和消费环节的废弃成本,解决循环型生产环节的成本障碍。

  《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也提出,围绕着绿色经济,中国将建立一系列价格机制、投资机制及补偿机制,并逐步建立起一个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群众主动参与的机制。其中,价格机制主要包括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资源和最终产品的比价;投资机制包括将绿色经济列入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重大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或贴息贷款,各级银行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建立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补偿机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消费者付费制度。

  今后,国家发改委将制定一系列配套产业政策,比如从国债投资、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支持方式将以相应的技术改造为主。试点企业的选择,将由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论证。国家发改委计划选择的绿色经济试点包括三大重点领域,即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以及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新兴领域——资源再生产业,重点涉及化工、煤炭、电力、建材、食品加工、废旧家电、机电的回收利用等。试点地区将在工业园区、资源短缺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中选择。对于试点示范项目,考虑推进绿色经济中各部门的责任,应该争取形成环保局挂牌、发改委投资、财政局拨款、税务局优惠的良好局面。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绿色经济发展战略课题组组长杨春平指出:绿色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模式而言的,其本质是资源利用最大化、废弃物排放最小化;核心是围绕企业的自觉自利行为,打破以往漠视环保的企业“要环保就很难要业绩”的误区。以山东为例,山东的草浆造纸产量在国内居首位,而造纸属高污染产业。山东省环保局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对这个行业提出了远高于国家环保标准的省内标准,而这个标准使山东大批小造纸厂面临关门的命运。山东省政府曾担心有关政策会扼杀这一支柱产业,但对重点企业试点后发现,通过技术改造,重点企业完全超过省内标准,达到了欧洲的先进环保标准。从综合效益看,产出远大于投入,且客观上起到了产业整合的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勇认为:实现绿色经济的关键在于“经济”本身,只要有利可图,就有人愿意进行绿色投资,建工厂,发展企业。如石家庄实施的种—养—乳产业链条,将这个生态系统的食物链与工业生产的产业链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让石家庄一年赚回了27个亿。再如秸秆发电,一个年消耗秸秆约17万吨的发电机组,可增加农民收入约3000多万元。这对一个百万人的贫困大县将是其可支配财政收入的1/3。全国的12亿吨秸秆如果充分利用起来,将产生2100多亿元的效益。

  绿色经济是在企业的市场行为基础上建立的机制,运作方式上尊重市场主体必须能够赢利,这也是国际通行方式。在石启荣看来,单靠政府行政意愿强迫企业,如果技术支持不到位、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这种绿色经济一定不可持续。国家开发银行高级工程师吴敬儒也持这种观点,循环经济需要财政、金融等部门配合,涉及的经济政策、环境、资源、产业政策也要全面清理和配套,各职能部门和企业在其中的定位都需深入细化。郝吉明院长谈到推出一些激励政策或补偿手段是吸引绿色投资的有效手段。目前,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排污权交易的补偿方式,就将环境保护与企业利益联系得不错。美国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执行排污权制度,即政府制定排污总量,通过拍卖或招标方式对总量进行分配,企业只有获排污权后才能排污,擅自排污要受法律严惩,排污权还可储存与转让。

  逐利是资本的本性,环保是高尚的道义,合二为一才能引起资本的青睐。本次人大政协会议绿色经济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而相关政策、法律的制订已成为重中之重。我们有理由相信,更多更完善的绿色经济政策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绿色投资,正如刚刚进入中国环保领域的美国摩博泰科公司董事长费希所说:“中国对绿色经济的渴望,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京都议定书》的意义并不仅仅止于环保,其中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将使中国企业得到数十亿元融资的机会,并使中国迎来企业技术革新与降低能耗的发展新机遇;另外,在调整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中国将获得新的法律支持和外部助力。
  废气变真金的契约
  ○ 本刊记者 原松华
  2月17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的第二天,位于浙江杭州学院路的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暨亚太地区小水电培训中心,名誉主任朱效章和副所长程夏蕾正在谈论几位英国客人将要到来的事宜。
  客人来自英国再生能源公司,此行专为帮助中国的企业把二氧化碳的减排配额卖到欧洲市场而来。“我们已经和浙江的一家小水电开发企业达成了初步意向,英国客人将对该企业位于淳安的几个小水电站进行初步评估。”程夏蕾说。
  《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越来越多的像英国再生能源公司这样具有敏锐触角的公司来到中国寻找机会。
数十亿元的融资机会
   据程夏蕾介绍,这次他们要带着英国再生能源公司去考察几个装机容量在1万千瓦左右的小水电站项目。程夏蕾简单地算了一笔账:目前火力发电每发1度电排放二氧化碳0.8~2.5公斤,装机容量1万千瓦的火力发电站以1年发电时间3600小时(150天)计算,全年发电量是3600万度,这样规模的火电站一年排放二氧化碳将达到2.88万吨~9万吨。“而小水电发电基本上是不产生二氧化碳的。如果通过小水电发电取代火力发电,就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曾任电气化研究所的所长朱效章说,“《京都议定书》中允许我们把这种减少的排放卖给有减排压力的国家”。
  “打个比方,日本和欧洲目前的环保技术水平相当于奔三1.0计算机,如果想要继续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则需要将现有技术改造,就好比要淘汰现有的奔三1.0更换成奔四2.0。这对于这些国家来说,成本是巨大的。”一位研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下称“CDM”)的专家分析说。与此同时,中国、印度等国的环保技术水平可能才相当于386计算机的水平,直接从386升级换代到奔四2.0,其成本就小得多。这样,为了节省成本,发达国家可继续使用自己的奔四1.0;同时,将资金或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而让发展中国家帮助自己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任务。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CDM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又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由此换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这个额度在CDM中被定义为“经核实的减排额度”,英文简称为CERs。
  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签订了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水平削减5.2%。其中,欧盟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8%。为了促使欧洲公司逐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欧盟今年开始强制实行“碳津贴市场”方案,允许那些实际排放量低于规定的公司将剩余的“减排信用额度”投入市场,供那些超标排放的公司购买。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京都议定书》的意义并不仅仅止于环保,其中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将使中国企业得到数十亿元融资的机会,并使中国迎来企业技术革新与降低能耗的发展新机遇;另外,在调整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中国将获得新的法律支持和外部助力。
  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中国可以提供世界清洁发展机制所需项目的一半以上,约合1亿~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这也将给中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
  来自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究的资料和国家发改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备选项目清单显示,仅仅从2002至2005年来看,就约有77.348亿元人民币(约9.319亿美元)的资金被投入到中国4个CDM项目发展中,这4个项目分别为2003年年初开工的小孤山水电站、2004年开工的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今年10月份将投入运行的吉林洮南49.3MW风电场项目和今年12月将开工的云南大梁子水电站。
  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研究小组的研究表明,今年CDM项目将使外国投资净增加约19.646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将达到39.442亿元人民币。
  世界范围内寻找买主
  其实,从2002年起,CDM项目就已经进入中国。
  2002年下半年,荷兰政府和中国政府就中国第一个CDM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签署合同,合同规定CERs的支付价格定为5.4欧元/吨二氧化碳,而该CDM项目年平均二氧化碳减排量约为5.4万吨,减排期为10年。投资该项目的中国企业获得了总计约人民币2.7亿元(合2700万欧元)的收益保证。
  小孤山水电站(XHP)的项目投资者是世界银行的试点碳基金(PCF)。该项目的总二氧化碳减排量信用额为37.23万吨,CERs约为4美元/吨二氧化碳。因此该项目中方投资公司小孤山水电公司将会得到近1500万美元投资。
  去年,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帮助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据中国CDM项目专家李俊峰介绍,北京的安定垃圾填埋气项目和内蒙古的风电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批准。北京安定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利用项目与国际能源系统(荷兰)公司合作,在10年内将减少排放近80万吨二氧化碳。减排的废气指标将出售给这家荷兰公司,按目前每吨1美元至10美元的价格计算,10年的减排量最高可换回800万美元。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说,中国要在2020年实现GDP翻两番,资源环境面临巨大压力,迫切需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帮助中国创造CDM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还将通过市场化手段,帮助中国潜在的CDM项目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买主。
  近期由中国国家林业局与意大利环境国土资源部根据CDM再造林碳汇项目相关规定签署的“中国东北部敖汉旗防治荒漠化青年造林项目”将正式实施。今后5年时间内,双方将投资153万美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荒沙地造林3000公顷。
  “对于一个理性的经济主体而言,必定要将温室气体的边际削减成本与购买排放量的边际价格进行比较,如果从市场上获得排放量的代价低于自行削减的成本,该主体宁愿选择购买排放量。”中国CDM能力建设项目协调员宋彦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明显,CDM的目的就是要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构建一个市场。那么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动力主要在哪里呢?“最根本的动力就在于发展中国家较低的边际减排成本。”宋彦勤说。
  清华大学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所副所长刘德顺说,“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中国企业通过国外企业的资金资助提前获得了先进技术,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了能源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发达国家则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京都议定书》的承诺”。
  发达国家企业为了从这样一种减排差额中获取收益,将有动力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从而形成一股新的、旨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国际资本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最终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协议》的目标。
  交易平台
  从减排潜力与投资规模来看,中国、印度以及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将有可能成为投资CDM项目最具有吸引力的国家。
国家发改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专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俊峰表示:“清洁发展机制的一个项目能够帮助企业拿到大约几百万欧元的额外资金支持,大大降低企业开发项目的融资风险,提高利润率”。
  李俊峰透露,今年中国将此类项目大约有十几个将获批。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至少要延续到2012年。据此推算,即使保守地估计,此类项目也可以给中国企业带来至少数十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机会。因此,国内的电厂燃料系统改造项目和风电、小水电、太阳能利用等项目,都有可能成为CDM机制的受益者,获得来自国外“买家”的资金投入。
  市场预计,今年欧盟内部“减排信用额度”的交易额将达50亿美元。据统计,今年1月份,欧盟已有6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成功交易。而全球的“减排信用额度”年交易额将高达数十亿美元,提供这种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能从中获取数百万美元的酬金。一种全新的商业交易模式已经出现,银行及交易所将抓住机遇为欧盟内部的1万多家公司提供交易服务,力求在新出现的市场中掘得第一桶金。
  据悉,欧洲气候交易所(ECE)、欧洲能源交易所(EEE)及法国“电力第二”交易所等多家机构正争先恐后推出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期货交易,都希望在3月底之前实现排放配额场内交易。Ilex Energy咨询公司的调查发现,未来3年排污公司每年需要支付20亿至30亿美元用于购买排污配额或安装减少排污量的设施。欧洲气候交易所称,一旦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交易在期货期权市场展开,仅欧洲市场每年的规模就将达到580亿美元。
  如今在期货市场上最为活跃的非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莫属。这个能源巨头声称,排放配额交易将有助于公司减少污染控制方面的投资,因为公司在某一时期会确定还是买卖排放配额更有效。
  由于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新兴交易,没有什么现成办法可以借鉴,这导致许多能源巨头和金融机构展开了专家之争。据《商业周刊》报道,欧洲排放配额交易中心很有可能设在伦敦,估计将把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作为其交易平台。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CDM模式的中外企业国际合作将全面开始运行。但可惜的是,我国企业对CDM还知之甚少,这块馅饼还没有多少人去啃。”国家发改委能源司刘德顺说。“这样的机遇期非常短暂,也许在2012年之后就不复存在了”。
  目前,有关《京都议定书》第二轮的谈判即将开始,虽然目前中国不需要承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但《京都议定书》有效期只有8年,即2012年就将失效。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CDM能力建设项目协调员宋彦勤看来,目前,“许多企业尚未认识到机遇的到来。”宋彦勤认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宣传不到位,企业对CDM的了解不够”;另一方面,则因为“由于CDM项目最终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因此其审批程序漫长而复杂”。
  对于中国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来说,能否从《京都协议书》中获得融资的机会需要资本的眼光;对于整个中国来说,是改变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一次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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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清洁发展机制,中国的潜在的国际合作领域
  首先,在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领域。随着中国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循环经济的发展,许多工业企业实施了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在企业间建立了资源共生链条。在这些实践模式中,《京都议定书》承诺减排的二氧化碳和甲烷等温室气体也成为企业循环利用的重要资源,避免了排放,产生了可观的减少一般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协同效应。例如,江苏省太仓市新太酒精厂在对生产废水处理的过程中,每年回收利用了1万立方米的沼气。
  其次,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领域。中国每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在1.4亿吨左右,并以每年5%~8%的速度增长。现在的处置方式主要是卫生填埋,随着循环经济的发展,垃圾综合利用将是重要的方向。无论是卫生填埋还是综合利用,对其过程中产生的甲烷温室气体的利用都是开展CDM合作中一个有价值的领域。
  第三,我国已经大规模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温室气体的活动,具有开展CDM合作的巨大市场和良好支撑条件。
  此外,中国是世界上生态建设范围和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植树造林、草原建设和管理等措施都会成为减排温室气体的优势,具有很大的清洁发展机制合作潜力。据悉,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基金会、挪威和意大利政府赞助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在有关政策研究、培训、示范项目等方面开展工作。
  企业申请CDM项目资格及审批的一般程序:
  1、中方企业需要寻找一些符合《暂行管理条例》的项目,目前,根据我国的技术现状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只有改善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替代燃料等项目具有CDM项目资格,同时也只有能够明显具有减排温室气体功效的项目,才有可能获得国外买家青睐。具体来说,例如燃煤电厂改造为天然气电厂、热电联产、风电、小水电、农村沼气利用等项目都有可能入选。
  2.在寻找到合适的项目之后,中方企业还需要通过一些专门的外方咨询公司寻找国外买家,即愿意出钱或出技术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合作伙伴。同时,企业还应准确计算两个数字,即:温室气体减排量和所需资金。通常,温室气体减排额度的计算也需要由专门的咨询公司来完成。
  3.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书。同时还需找到一家国际上的异地经营实体来核实该项目最终可能达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4.国家发该委在对项目进行批准之后,还需提交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执委会。只有当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执委会认为该项目合格之后,项目才能最终获得批准。
  

  绿色产业的UNIDO助力
  ○ 本刊记者 原松华
  3月初,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英文简称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秘书长刘连科一行和海口美兰区签订了共建绿色示范基地协议,这已是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帮助中国地方政府建立的第19个绿色示范基地。
   “作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中国建立绿色示范基地是世界性首创的。它引导了我国有关省市大力发展绿色产业”,3月9日,刚刚从海口返回到北京的刘连科在接受《中国投资》记者采访说,“绿色产业发展道路是一个潮流,发展绿色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循环经济也是国内积极提倡的。”
  绿色产业的融资魅力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是联合国专门组织之一,成立于1966年,1985年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工发组织的职责是同169个成员国合作,促进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39年来,随着各成员国经济发展的需要,UNIDO的工业对象及范围已扩展到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业、风险投资业等各个领域,为29个发展中国家制订了32个综合发展方案,并已在16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施了上万个技术援助及投资促进项目。
  针对中国环保事业、循环经济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初衷,1996年,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成立了由118位资深专家组成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1999年,提出了在中国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园区的建议,在中国协助地方政府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园区。“到目前为止,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已在内蒙古赤峰、山东东营、四川绵阳、江苏常熟、黑龙江建三江、北京房山等地建立了19个绿色农业示范园区,” 农业部的老局长、目前担任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的丁玉华向记者介绍。
  绿色产业示范区的产品必须做到无公害、无污染,每一个生产环节都要求达到清洁生产。通过绿色示范区这个载体,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利用其拥有的全球范围内的多边投资与技术促进服务系统为地方政府搭建通往世界的“桥梁”。
  山东东营市在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的协助下,先后赴美国、英国、韩国、意大利等国家招商,3年来共引进外来投资项目8152个,到位固定资产投资210.3亿元,其中引进境外项目(含港、澳、台)195个,到位固定资产投资38.6亿元; 韩国投资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立了韩商工业园;日本三洋、美国杜邦、香港高得利、浙江横店等一批国内外大企业落户东营,为东营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生机和活力。
  2002年6月6日,UNIDO总部投资司协调员维克多·扎哈瑞先生来到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视察工作时,对中国的绿色示范区建设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希望把绿色示范区的项目介绍到UNIDO投资司的信息交流网络上,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双向项目对接”,寻找更广泛的投资者。
  丁老介绍,一方面,“双向项目对接”可以把绿色产业示范区的项目提供给潜在的投资方和技术转让方,根据选中的项目进行先期洽谈或先期考察,然后再拿到项目洽谈会上正式洽谈和签署协议;另一方面,把了解到的投资方或技术转让方的项目、投资意向送给各绿色产业示范园区,由示范园区选择合适的项目与投资方或技术转让方进行先期洽谈和考察,然后双方正式洽谈和签约。这种方式为减少洽谈项目的盲目性、增加项目洽谈的针对性和为示范区节省了许多先期谈判的费用。
  绿色概念为企业披金戴银
  目前,各绿色产业示范区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不但赢得国外投资者的青睐,还争取到了国内的资金支持。
  例如,四川绵阳市游仙区绿色产业示范区逐步建立起一套全方位、多渠道的绿色产业投资体系:首先将区级财政用于绿色产业的投入资金比例年增长率提高到20%以上,要求乡镇财政根据区财政投入比例递增投入;绵阳市作为西部的科技城,每年拥有国家科技部投入的1亿元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游仙区高科技绿色产业项目充分利用科技优势,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6个,争取到资金480万元人民币;区内各金融机构对绿色产业的专项贷款年递增率超过15%;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把现有的绿色蚕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经济林,奶牛养殖及奶制品加工等项目包装之后,游仙区游仙茧丝绸公司万吨优质绿色蚕茧高科技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获原国家计委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到国家无偿资金251万元人民币,人畜饮水工程项目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42万元人民币。这些资金的注入有力加快了游仙区绿色示范区建设的进程。
  3年来,游仙区国内总产值由22.29亿元增加到29.59亿元,财政收入由10013.7万元增加到1.6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422元增加到2809元。
  丁老告诉记者,开展投资与技术促进活动是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紧紧依靠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应该像游仙区政府扮演积极主动的角色,才能将绿色产业融入经济发展体系。
  “草原兴发和赤峰伊利乳业都是内蒙元宝山绿色示范基地培养起来的绿色品牌企业”丁老介绍说。
  2000年9月7日,元宝山区被确认为绿色产业示范区。经过4年的发展,如今草原兴发和伊利乳业品牌已家喻户晓。目前,草原兴发拥有总资产人民币16亿元,员工8000人。草原兴发的“羔羊肉”、“绿鸟鸡”、肥牛肉、牛奶制品等10大系列1000余种特色产品为消费者熟知。今年,草原兴发还获得了“绿鸟鸡”杯2005年“我最喜爱的春节晚会节目评选活动”冠名权。
  在草原兴发的带动下,元宝山区肉鸡产业稳步发展,全区肉鸡饲养量达到1600万只,成为该自治区最大的肉鸡生产基地;奶牛产业由2002年起步之初不足千头发展到2004年底的1.68万头,成为赤峰市最大的奶源基地;肉牛产业迅速扩张,饲养量超过4.7万头;蔬菜基地建设发展势头强劲,总面积达到2.2万亩,其中设施农业达到1.8万亩,成为赤峰市重要的蔬菜产地;为养而种,饲草料产业随之蓬勃发展,年生产加工饲料20万吨,优质牧草和粮食兼用饲料作物种植达20万亩,占耕地面积62%;全区初步形成了以四大产业为主导,种、养、加结合,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目前,元宝山区四大主导产业实现的增加值占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了60%,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5%,这对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收,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拉动作用。
  2004年,元宝山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4006元,同比增长15.91%,农民收入的增速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速,超额完成了年初农民人均增收400元的目标。
  东营的绿色效应
  “建立绿色产业示范区首先要由政府牵头,由地方政府向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主动提出合作建立绿色产业示范区的申请,然后绿色专家委员会组织有经验的专家组对该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论证,”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办公室副主任张俊华向记者介绍,“之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示范区才能开始正式运作”。
  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是隶属于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的常设咨询服务机构,它是中国在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养殖和工业、环保、加工业等领域的著名资深专家以及行业管理专家组成的跨学科、专业性、权威性、非盈利性的专家群体。他们充分利用UNIDO在全球的投资与技术促进网络和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搭建的平台和服务体系,帮助示范区编写总体规划、编织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总体规划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一旦经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确认为绿色产业示范园区,即可挂“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某绿色产业示范区”的牌子。这个无形资产的确立意味着这个示范区具备了建设绿色产业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大气、水质、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并通过了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和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审核和包装。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发展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先后培育了“冬映红冬枣”、“黄河口毛蟹”、“黄河大米”等地方特色产品。“截止到目前,全市绿色食品加工企业8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3家,有机农场1处;使用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品标志的产品达到27个,比建区前的2000年增加19个。”东营市绿色产业示范区主任王延亮自豪地说。
  目前,示范区培育了畜禽、牧草、水产、瓜菜、花卉、冬枣、桑蚕、优质粮等绿色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29.34万亩,其中河口区6万亩文蛤养殖基地已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海洋文蛤标准化养殖示范区。王延亮介绍,“今后,东营市还要建立一张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绿色产品销售网络,推动绿色产业示范区综合发展”。
  凭借“国家级生态市”和“绿色示范基地”这两张“牌”,东营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截至2004年末,东营市财政收入完成4.2亿元,同比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7055元和4006元,同比增加937元和550元,财政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位居全市前列。
  绿色示范区在融资过程中遇到过什么问题?“由于绿色产业示范区要求环境比较高,大多数示范区交通不是很方便,有些投资者就退出了投资;还有一些地方领导换届后,新任职的领导对绿色示范区的支持就相对减少了。”张俊华说,“不过,现在我们正在帮助各绿色产业示范区争取更多的合作,一些国内的民营投资机构投资积极性很高”。
据记者了解,目前,UNIDO已在中国实施了近400个技术援助项目,目前在建项目有58个。UNIDO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首席代表胡援东大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绿色产业示范区的建设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对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做出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
  

  绿色投资的技术支撑
  ○ 魏刚
  德国的厄恩斯特·冯·魏茨察克在《四倍跃进》中提出,只要技术革新和效率革命到位,在同样资源消耗条件下实现财富的四倍跃进,或在经济成倍增长的同时资源消耗减半是可能的。由此可见,先进的科学技术是绿色投资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绿色投资所追求的经济和环境多目标效益将难以从根本上实现。带着这个话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专家,通过专家们的观点我们发现在绿色投资矫健的身姿后,总能看到一个个技术的背影。
燃煤电力工业多污染控制技术
  多年来,我国电力工业主要以火力发电为主,而其中燃煤发电又成为最广泛的技术。燃煤发电产生的热效率较高,同时也带来大量的排放污染。美国摩博泰科(中国)公司董事长费希指出:燃煤电厂所排放的SO2和NO2直接导致酸雨的产生,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很大威胁。然而,由于技术和资金的问题,中国发电以燃煤火电为主的局面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难以改变。国家开发银行高级工程师电力专家吴敬儒告诉记者:2010年前,低碳化石燃料发电在整个火力发电中占有的比例不会有明显的提高,还不能在减排方面发挥明显的作用。全国电厂SO2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65%。
  长期以来,我国煤电企业所采取的减排技术,只是简单的催化反应方式,不仅成本高,而且减排效果不理想,建设周期长。在此情况下,一种低成本、多污染控制技术就应运而生了。美国摩博泰科(中国)公司总裁陈大维向记者展示了该公司开发的脱硫脱硝技术,该技术是专为中国煤电企业提供减排解决方案的。它有效控制了SO2和NO2的排放,可分别脱硫脱硝90%,而且由于其安装方便,成本低廉,还能有效改善燃烧效率所以迅速成为燃煤电力工业减排的选择。摩博泰科(中国)公司技术副总裁黑根将它简称为ROFA&FSI,即将锅炉内的气体抽到锅炉顶部,通过压力喷射形成对冲旋转炉上风,从而带动锅炉内部形成湍流,同时喷射吸附剂达到减排的目的,其成本低于传统技术70%。在瑞典和美国大量机组采用了这一技术,有效降低了排放污染。
  钢铁工业副产品的循环利用技术
  我国钢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对环境产生了很大影响,对于传统的炼焦-钢铁联合企业,利用大量剩余焦炉煤气作为原料生产化工产品亦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环境污染的可行途径。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告诉记者:在新技术基础上构建新型钢铁-煤化工联合企业或生态工业园区,对未来的冶金、化工环保和能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特别以太原钢铁公司的绿色技术应用为例。上个世纪90年代太钢逐步走上了绿色经济的发展道路。把钢渣作为钢铁冶炼溶剂,在钢铁厂内部循环使用。钢渣中氧化钙一般都在50%以上,氧化铁、氧化铝、氧化锰等都是高炉冶炼所需成分。烧结混合配料中配加钢渣,替代部分石灰石、白云石等资源,为太钢节约了大量原材料。
  太原市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目前工业用水的价格为3元钱,而且买不到水。太钢先后建成3个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能力达每天18万立方米,每吨成本只有0.6元。污水资源化成为太钢生产的主要手段。太钢建成的我国目前最大的膜法水处理回用工程,设计能力为每小时处理3000吨,每年可为太钢生产提供240万吨深度脱盐水、280万吨脱盐水,利用现有的污水资源,他们减少了水资源的消耗。
  用高炉煤气干式除尘法,每年可以节水5000万立方米;把高炉煤气输送到焦化厂,每年节约3万吨煤。由于高炉煤气的回收利用,太钢锻钢厂的煤气发生炉已停止生产,又可以节约煤炭3万吨。高炉渣可以做水泥混合材料,生产矿渣硅酸盐水泥。太钢发电厂用除尘设施回收的粉煤灰,用于生产标准砖、彩色砖、石砌砖等多种建材制品,同时还可以用粉煤灰生产粉煤灰水泥。
  通过强化管理,太钢的钢产量由226.56万吨增至317万吨,钢产量增加了39.9%,而2003年钢能耗却比1999年下降了20.03%。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石启荣告诉记者:废弃物排放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而治理污染,回收利用废水、废渣、废气,既可以把有限的资源循环利用,又可以保护环境,降低生产成本。
  农业资源化利用技术
  农业资源化利用技术包括生物质能转化技术和生物有机肥技术。生物质能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能源,它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而居于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第四位的能源,在整个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国外的生物质能技术和装置多已达到商业化应用程度,实现了规模化产业经营,以美国、瑞典和奥地利三国为例,生物质能转化为高品位能源利用已具有相当可观的规模,分别占该国一次能源消耗量的4%、16%和 l0%。国家开发银行高级工程师电力专家吴敬儒告诉记者:在生物质能发电领域,很多国家已经走在前列。传统的电力工业以火力发电和水力发电为主,火力发电污染高,效率低,对能源使用量大,其中SO2和NO2的减排技术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水力发电虽然清洁,无污染,但必须在江河上游截流、筑坝,相应造成了水土流失和自然环境的恶化。核能、风能发电,成本较高,关键机组的国产化率较低,相比之下,生物质能发电成本低,无污染,值得大力发展。
  吴敬儒认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对中国农村更具特殊意义。中国80%人口生活在农村,我国的农业生产每年产生大量秸杆,其中可用于能源的部分相当于1.8亿吨标准煤,约为2000年能源消费总量的14%。以村镇为单位,采用高效秸杆气化技术、高密度化技术等生产高品位能源或用于小型发电,可有效改善农村用能效率,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同时还可减少秸杆直接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从远期来看,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培育高产油料作物生产生物柴油,或实现以绿藻为体系的低成本大规模生物制氢,亦可获得可再生的绿色能源。
  除生物质能外,生物有机肥技术也大有可为。我国集约化畜牧生产提供的猪肉、鸡蛋已分别占到全国总量的20%和40%以上。1999年全国养殖业畜禽粪尿排出量相当于当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绝大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蒋兆祖指出:开发和推广集约化养殖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技术,通过收集、转化、干燥、粉碎、脱臭、包涂等工序,使之转变为工业规模的高效生物肥料,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替代相当数量的化肥,也缓解了我国高效有机肥料供应不足的矛盾。
  在有机肥转化技术上杭州正兴牧业公司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该公司地处临安青山湖上游,常年存栏猪5000头、奶牛1000头,建造600立方米厌氧发酵罐,日处理污水120吨,沼气供锅炉和食堂,沼液和沼渣全部制成活性有机肥。
  绿色化学技术
  以各种农药、化肥、塑料和化纤为代表的现代化工技术给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地球变暖、臭氧层空洞等问题。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户。郝吉明院长指出:化学工业必须向生态化方向转变,绿色化学技术是这一转变的基础。它包括新型催化技术、改进溶剂和反应条件、“原子节约”型清洁合成路线开发、安全化学产品设计等,实现“全生命周期清洁”的过程工业,可从根本上减少化工过程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为推动绿色化学研究和绿色化学新工艺快速发展,美国1996年起设立了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日本2002年起设立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化学奖。目前美国能源部的可再生能源实验室已经能够把植物的木质纤维素转换成甲醇和乙醇,用其作燃料取代汽油,成本与汽油相差不大;加拿大和日本利用纤维素发酵生产乙醇,也已接近粮食生产乙醇的水平,它将深刻改变人类利用能源的传统方式。可降解塑料也越来越多,美国目前已研究出了多种可降解薄膜。我国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充分重视绿色化学技术的开发和利用。 
  机电垃圾转化技术
  我国设备资产有几万亿元,每年因磨损和腐蚀使设备停产、报废所造成的损失愈千亿元。大量设备的报废对环境和资源造成巨大压力。再制造就是以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修复和改造废旧机电设备,使之恢复性能甚至获得新的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再制造在节能、节材、降耗、减少污染和提高经济效益上的作用是巨大的。美国有48万人从事再制造,每年可创造530亿美元的产值。研发废旧设备的再制造技术,并将再制造发展成一个新产业,是我国作为一个设备大国发展绿色投资的应有之举。
  我国已进入电器废弃的高峰期,每年估计报废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未来5~10年电脑报废量也将达到每年500万台以上。电子垃圾主要由金属、玻璃和塑料构成,还含有很多有毒有害化学品。郝吉明告诉记者:进行填埋和焚烧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浪费资源,应立即着手开发和推广电子垃圾资源化的先进设备和工艺,从不能再利用的电子垃圾中,低成本,低污染,高效率地回收金属、塑料、玻璃等原料投入再生产,将电子垃圾资源化发展成为一个规范的现代化产业。
  绿色投资是先进生产技术和关键链接技术及废旧资源再利用技术支撑的经济,不是传统社会低水平物质循环利用方式下的经济。作为绿色投资的上游环节,其投入产出比优势明显,投资绿色技术无疑事半功倍。如果把绿色投资比喻为一棵参天大树,那么技术就是他的根。虽然我们无意去溯本求源,但无根之木安能立足,毕竟是一条真理。

 

  政策助力 风中掘金
   ○ 严涉
  风能是地球“与生俱来”的丰富资源,凭借其巨大的商业潜力和环保效益,在全球的绿色能源行业中创造了最快增速。目前,风电在全球已发展为年产值超过50亿美元的庞大产业。加快开发利用风能已成为全球能源界的共识。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储量32亿千瓦,可开发的装机容量约2.53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具有商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潜力。当前由于不断受到日趋严峻的能源供应形势的困扰,长期受“冷落”的风能利用问题今天在中国乘上“东风”。中国计划用两年的时间,编制出《国家风能资源数据库》和《全国风能资源评价综合报告》,为大规模发展风能做准备。  
  未来最好的主力能源
  从2002年夏天开始,中国电荒阴云就开始笼罩在人们心头。2004年夏天仍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电力供应危机。“从长远发展角度看,中国纯粹依靠利用常规能源发电来解决电力短缺问题已不现实。”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的何祚庥院士说。
  有关资料表明,去年,中国的能源总产量相当于1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占67%,石油占22.7%,其余部分来自水电。到2020年,中国的能源消耗将达到30亿吨标准煤。如果维持年产40亿吨的开采量,以已探明可利用的煤炭储量(1145亿吨)计,我国的煤炭资源仅能再维持30年。即使开发完中国所有的剩余煤炭储量,也只能维持100年。并且煤电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国油气资源不足;中国水电资源分布不平衡;中国天然铀资源短缺,大力发展核电受制约。中国的电力工业必须寻找新的发展源,风能无疑是首选。
  中国的风能资源非常丰富,尤其是西北、东北和沿海地区,有着建设风场的天然优势。据中国气象科学院研究员朱瑞兆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估算,中国地面上10米高度层实际可开发风能储量为2.53亿千瓦。如果扩展到50~60米以上高空,风力资源将至少扩展1倍,可望有20亿~25亿千瓦。现在,大型风机的高度可达100米,这个高度可利用的风能更大。世界上公认,海上的风力资源是陆地上的3~5倍,即使按1倍计算,我国海上风力资源也超过5亿千瓦。所以,我国风力资源是丰富的,远远超过3.78亿千瓦可利用的水能资源。如能开发出其中2/3份额,将能提供15亿千瓦的电力,就能大幅度补充2050年所需电力的份额。而且,风电成本近两年来呈下降趋势,一些风电场每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已接近火电价格,若加上无污染的社会效益,其竞争力不低于火电,完全可以作为商业化大规模利用的清洁能源了。
  绿色和平组织政策与商业部门负责人索耶认为,中国利用风能潜力巨大,如果现在就采取行动,今后20年可能创造38万多个就业机会,并有机会成为即将到来的能源革命的领导者。何祚庥院士更是提出风力发电(包括风机和电能)将成为未来中国的第一大产业。
  从风中掘金
  在这种能源高度紧缺、举世关注环保、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大背景下,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已开始注意到了风电开发的巨大环境价值。中国风电企业终于跨出了商业化步伐。
  据悉,由于巨大的市场诱惑,我国几大发电集团华能、国电电力、华电、大唐等一些大型火电、水电集团和广东核电集团等均已开始关注风能开发。在风能资源极为丰富的内蒙古自治区,风电投资领域更成为各类资本竞相追逐的热点之一。不久前,加拿大埃伏隆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二连浩特市签约,拟投资12亿美元,在2008年前建成一个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的亚洲最大风电场。在崇明岛东部和南汇东南部的海边,上海首批的两座14台进口风力发电机已经开始运行。全国最大装机容量的风力发电场2004年底落户广东惠来石碑山,粤电力以其最低的报价和优异的商务条件等指标,一举成为中标单位;北京国华电力投资超过2亿元的珠海高栏风电以及香港中华电力投资超过8亿元的阳江海陵岛风电项目,目前均加快了项目进展速度;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台山市政府签订了《开发上、下川岛风电场项目框架协议》等。
  虽然,目前已建和在建的风电项目投资方仍以国企为主,但一些具有相当实力的民营企业也纷纷加入风电行业。早在前年《可再生能源法》还在酝酿中时,一向以嗅觉灵敏著称的浙江民企就展开了行动。涉足帘子布、电子电器、摩托车等多种行业的慈溪金轮集团,第一次把目光投向了可再生能源行业。通过大量的考察、研究和反复论证,他们决定在慈溪徐家浦一带建设装机容量4.95万千瓦的风电场。项目负责人之一马晓国说,尽管投资需要4亿元左右,但考虑到目前国际国内能源和环境形势,从长远计,他们还是决定上马。毕竟,在收回投资成本后,风能还会带来源源不断的“纯利润”。另外,台州的星星集团去年投资近4亿元在大陈岛建设中型风力发电场;乐清市的华仪集团投资7000多万元在洞头建设风力发电工程等,都是民营企业在这一领域的新尝试。
  这还只是中国风电投资渐热现象的一角。根据中国政府提出的最新风电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要达到2000万千瓦,年均要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00多万千瓦,年均增长大约50%左右。面对风力发电设备这么大的市场,国内的电站设备制造企业也备加重视。在2004年中国湖南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湘潭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德国莱茨鼓风机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资生产离心风机协议。东方电机凭借其强大的制造实力也重新对风电设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哈动力也有意在2005年生产1.2M瓦的整套风电设备。
  中国最大的电站设备制造企业——上海电气集团正备加重视,更是制 定了比较明确的风电设备发展计划:公司在发展火电、水电、核电、燃气轮发电的同时,已经从今年起将风电也作为重点。他们重组了原有的上海申新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并计划同欧洲的先进电气企业共同合作,争取建成国内最大的生产能力和最先进的风力发电设备基地。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风力发电已完全具备了走向产业化的基本条件。随着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法律、政策明确化,风电行业的盈利预期是清晰的、可持续的,将会吸引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
 
  政策助力突破产业化瓶颈
  目前中国陆地上的风力发电仅是对主电网的一个补充。1990年时中国的风力发电基本上是零。1994年到1998年间有了较快发展,原国家电力部提出,到2000年我国风机规模要达到100万千瓦,当时风能电厂发多少电,国家电网就得买多少。所以内蒙古和新疆陆续建起风能电厂。1998年以后步伐放缓。截至2003年,中国进入联网的40多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还只有56.7万千瓦,仅占全国电力装机的0.14%。从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看,风电仍处于幼儿阶段。国内大大小小的风电场,在更多意义上只是“风车景点”,距离产业化还很远。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的王亦楠博士认为,中国风电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和技术存在障碍,其主要体现是缺乏激励风电发展的各种政策以及风电与电网的连接、储能技术薄弱。此外,风电规模小,机组依赖进口,开发一次性投入较大,价格比煤电、水电要高,市场化运作存在较大难度,也是我国风电开发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风电价格平均上网电价是每度0.55元至0.6元,火电则只有0.3元。
  而且,受电力市场市场的分割壁垒,也制约了风电的发展。就以我国利用风力发电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内蒙古为例。虽然由于风力资源得天独厚,设备有效利用小时可达到2400小时左右,每度电成本只有0.5元左右,却仍然只能在内蒙古蒙西电网内销售。内蒙古风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徐成龙有些忿闷地说:“南方一些火电厂数千公里调煤,发一度电的成本到了六七角钱,却在当地照样有市场,而我们低价的风电却不得其门而入”。
  对于一个产业而言,市场是起跑线。由于投资风电 “无钱可赚”,甚至可能背上沉重的包袱,导致了风电产业陷入“成本高-电价低-市场小-投资少-相关产业滞后-科研投入不足-成本难以下降”恶性循环的怪圈。
  针对这一现状,中国风能协会副理事长施鹏飞说:“只有让中国的风能产业发展起来,逐渐形成规模,才会使风电价格降下来。欧洲很多国家都走过这样一条路”。在欧洲一些地区,每千瓦时风电的综合成本是4美分到6.31美分,而煤电的成本是7.3美分到24.25美分,天然气电的成本是5.15美分到9.4美分,核电的成本是11.35美分到15.3美分。可见,风电在产业化达到一定规模后,价格性比还是具有相当的优势。
  在风电的巨大发展潜力下, 我国开始加大力度重点扶持发展风电。加快了风电大规模产业化的步伐。近期目标是到2005年,并网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20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努力突破2000万千瓦,届时风电将占全国总装机的2%。按照每千瓦8000~10000元的造价,每年市场容量大约为97.6~122亿元。即使考虑国产化导致的价格下降,平均每年的市场容量也应保持在70亿元以上。
  纵观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风电发展历程,国家政策的支持是重要推动力。最近3年,国家发改委每年主持推出3个大型风电场进行经营特许权招标,希望通过竞争降低风电价格。与此同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了对风力发电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按照新的税收政策,我国风电电价平均每度将降0.05~0.06元,新建风电场电价有望降至0.50元/千瓦时以下。目前,大于1000千瓦风电机组免征进口关税;风力发电优先无条件上网,上网电价优惠等。这些政策都极大促进了风电的发展。
  另外, 新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更为风电开发扫除了障碍。它明确规定:“上规模的电力企业必须发展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010年,发电装机权益容量在500万千瓦以上的企业,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不可少于5%;2020年,发电装机权益容量在500万千瓦以上的企业,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不可少于10%。同时为促进我国风电设备的发展,风电设备的国产化率要达到50%以上”。这将对我国风电事业的长期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发展可再生能源一直是世界各国的良好愿望,由于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需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因此直到今天尚未得到大面积推广。今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曙光初现。
  法律为投资新能源护航
  ○ 本刊记者 李晓明
  发展可再生能源获得法律保护
  一直以来,人类使用的能源主要有三种——原油、天然气和煤炭。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统计,假使按目前的势头发展下去,那么,地球上这三种能源能供人类开采的年限,分别只有40年、50年和240年。也就是说,再过两代人,将不知原油和天然气为何物。所以,开发新能源,替代上述三种传统能源,已成为当务之急。
  由于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需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使用成本仍高于传统能源,因此必须依靠政策保障才可以得到广泛推广。
  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中界定的“可再生能源”是指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该法出台的意义就是为了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克服目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所面临的发电上网难、上网电价高等法律、政策和市场层面的障碍。
  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特别规定对电网企业、经营燃气管网和热力管网企业及石油销售企业违反本法将被处以发电、生产企业经济损失一倍以下的罚款。
  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主要领域,世界各国都通行这样的规定:电网企业要全额收购那些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报送备案的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提供上网服务。这次把这些内容写入法条是扶持可再生能源电力企业得以生存并逐步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向具有垄断地位的电网企业下达此规定,将有效解决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难的问题,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更大规模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
  该法案还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价格支持。该法规按照小水电、风能发电等不同的技术类型和各地不同的条件,分别规定不同的上网电价。并且定价原则是:上网电价水平根据各地区平均发电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来确定。这一价格机制将使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者获得相对稳定和合理的回报,引导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投资,从而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和商业化。
  中国能源网韩晓平认为,《可再生能源法》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在于第四章明确了电力企业必须“全额收购”经政府许可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生产的电力;符合燃气热力企业入网标准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燃气、热力企业应接收入网;符合国家标准的可再生液体燃料、石油销售企业应纳入销售系统。第七章中进一步规定电力、燃气、热力和石油销售企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拒不执行的加倍罚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强制性法律条款强迫垄断企业,特别是中央所属国有垄断企业,尊重社会公共利益,遵守公共道德,遵守国家法律。其意义之深远,今后对于国家政治体制进步、市场经济进程和可持续发展将具有更加广泛的影响。
  法律虽好,仍需执行有力
  中国是继美国之后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虽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美国还存在差距,但是甲烷气体的排放量已经跃居榜首,而甲烷气体的温室效应强度是二氧化碳的24.5倍,而且重新固化甲烷比固化二氧化碳困难得多。
  中国大量甲烷性气体的排放本来是可以作为能源资源回收利用的,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养殖场等生物质性沼气;矿井瓦斯、煤层气、焦化煤气、高炉煤气等煤质性气体;石油伴生气、炼厂废气等油质性气体等等。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出现了一边是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另一边是资源浪费和肆无忌惮地排放。
  中国能源网韩晓平认为:“为什么这些本来应该成为宝贵资源的气体未能被有效利用,反而排放成为污染物来危害我们自己的生存环境?根本的问题是来自利益集团的阻力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1997年全国人大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6年国务院曾经批转《国家经贸委、计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不能令人满意,一些国家明确鼓励支持的技术和产业方向,某些利益集团对他们有用的就执行,没用的就可以拒不执行。而行政部门也只能是束手无策。
  北京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是北京第一个采用沼气热电联产的可再生能源市政工程,将污水处理中的淤泥进行发酵,生产沼气发电,将发电后的余热用于发酵系统保温升温。这一系统可以有效降低沼气中的甲烷和臭气污染,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但是沼气发电厂的并网工作长期无法“合法化”,遭遇到北京电力部门以安全等理由的“为难”,最后使得以后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无人再敢问津这一技术。北京周边有大量的垃圾填埋场,每年产生了大量沼气放散,既污染环境,也不安全。很多企业曾考虑积极参与利用这些资源,但都在并网问题上无法“突破”而止步不前,连并网都难以落实,更何况向电网售电。
  “北京尚且如此,全国可见一斑。其实国家鼓励利用这些可再生能源是早已写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但是这些对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的中央直属企业的业务、人事是垂直领导,中央政府的主管机构和地方政府既管不了他们的业务工作,也决定不了人事任免,说了怕他们生气,告了怕没结果,只能委曲求全”,韩晓平说。
  《可再生能源法》与《节能法》面临着一个同样的难题,就是缺乏行政执法主体。《刑法》、《环保法》、《水法》等,甚至《电力法》都有自己的执法主体,所以法律执行相对顺利。但主管节能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机构却被一次次削减,执法系统无法完善,机构不健全,工作没人干,节能和新能源利用工作被边缘化了。
  “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力的执法主体,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机构,不能赋予他们必要的权利,这一法律将很难得到有效的实施”,韩晓平说。
  五种新能源将被优先开发
  根据科学家预测,21世纪的能源主要为核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氢能和潮汐能、海洋能。这一系列能源如能得到很好的开发、合理的利用,一定能解决长期困扰政府、科学家和居民的难题。
  核能
  核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将有所发展,但是核电站的最大使用期只有25~30年,核电站的建造、拆除和安全防护费用也相对不低,过多地建设核电站是否明智可取,还有待今后实践和历史来检验。那么,人类将向何处寻找新能源呢?先进国家的能源专家认为,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和氢能这五种新能源,在今后将肯定会优先获得开发利用。
  太阳能 
  太阳能利用的形式很多,例如太阳能集热为建筑供暖、供热水,用太阳能电池驱动交通工具和其它动力装置,等等,这些都属于太阳能小型、分散的利用形式。太阳能大型、集中的利用形式,则是太空发电。在距地面三万多公里高空的同步卫星上,太阳能电池每天24小时均可发电,而且效率高达地面的10倍。太空电能可以通过对人体无害的微波向地面输送。
  风能 
  风能利用技术的不断革新,使这种丰富的无污染能源正重放异彩。据估计,二三十年内,风力发电量将要占欧共体总电力的30%左右。
  地热能 
  目前世界上已有近200座地热发电站投入了运行,装机容量数百万千瓦。研究表明,地热能的蕴藏量相当于地球煤炭储量热能的1.7亿倍,可供人类消耗几百亿年,真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今后将优先利用开发。
  波浪能 
  主要的开发形式是海洋潮汐发电。80年代中期挪威成功地建成一座小型潮汐发电站,让涨潮的海水冲进有一定高度的贮水池,池水下溢即可发电。已经在设计的单座潮汐电站,其发电量可供一个30万人口的城市使用。
  氢能 
  氢是宇宙中含量最丰富的元素之一,就可经提取出无穷无尽的氢。
  各国正积极试验用氢作为汽车的燃料。氢无疑是人类未来要优先利用的能源之一。
  以生物质能造福中国农村
  生物质能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能源,它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而居于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第四位的能源,在整个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关专家估计,生物质能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可持续能源系统的组成部分,到本世纪中叶,采用新技术生产的各种生物质替代燃料将占全球总能耗的40%以上。
  目前,生物质能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成为世界重大热门课题之一,受到世界各国政府与科学家的关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开发研究计划,如日本的阳光计划、印度的绿色能源工程、美国的能源农场和巴西的酒精能源计划等,其中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占有相当的比重。目前,国外的生物质能技术和装置多已达到商业化应用程度,实现了规模化产业经营。以美国、瑞典和奥地利三国为例,生物质转化为高品位能源利用已具有相当可观的规模,分别占该国一次能源消耗量的4%、16%和l0%。在美国,生物质能发电的总装机容量已超过10000兆瓦,单机容量达10~25兆瓦;美国纽约的斯塔藤垃圾处理站投资2000万美元,采用湿法处理垃圾,回收沼气,用于发电,同时生产肥料。巴西是乙醇燃料开发应用最有特色的国家,实施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乙醇开发计划,目前乙醇燃料已占该国汽车燃料消费量的50%以上。美国开发出利用纤维素废料生产酒精的技术,建立了l兆瓦的稻壳发电示范工程,年产酒精2500吨。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对中国农村更具特殊意义。中国80%人口生活在农村,秸秆和薪柴等生物质能是农村的主要生活燃料。尽管煤炭等商品能源在农村的使用迅速增加,但生物质能仍占有重要地位。
  1991年至1998年,中国农村能源消费总量从5.68亿吨标准煤发展到6.72亿吨标准煤,增加了18.3%,年均增长2.4%。而同期农村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炊的农户由1578万户发展到4937万户,增加了2倍多,年增长达到17.7%。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对于优质燃料的需求日益迫切,传统能源利用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农村现代化需求,生物质能优质化转换利用势在必行。
  生物质能高新转换技术不仅能够大大加快村镇居民实现能源现代化进程,满足农民富裕后对优质能源的迫切需求,同时也可在乡镇企业等生产领域中得到应用。由于我国地广人多,常规能源不可能完全满足广大农村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立足于农村现有的生物质资源,研究新型转换技术,开发新型装备既是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减少排放、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根据生物质能的作用和我国现状,我国已确定目前的重点发展项目——
  近期优先发展项目:生物质气化供气,生物质气化发电,大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直接燃烧供热;
  中长期发展项目:生物质高度气化发电项目(BIG/CC),生物质制氢等优质燃气,生物质热解液化制油。
  沼气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沼气建设一直处于稳步发展的态势。到1998年底,全国户用沼气池发展到688万户,比上年增长7.8%,利用率达到91.7%。全国大中型沼气工程累计建成748处,城市污水净化沼气池累计49300处。以沼气及沼气发酵液在农业生产中直接利用为主的沼气综合利用有了长足发展,达到339万户,其中北方“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模式21万户,南方“猪沼果”能源生态模式81万户。
  以沼气利用技术为核心的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由于其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得到快速发展,这也成为中国生物质能利用的特色,如“四位一体”模式、“能源环境工程”等。所谓“四位一体”就是一种综合利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农村经济的模式,其内容是在温室的一端建地下沼气池,池上建猪舍、厕所。在一个系统内既提供能源,又生产优质农产品。“能源环境工程”技术是在原大中型沼气工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功能、多效益的综合工程技术,既能有效解决规模化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问题,又有良好的能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其特点是粪便经固液分离后液体部分进行厌氧发酵产生沼气,厌氧消化液和渣经处理后成为商品化的肥料和饲料。
  薪炭林
  1981年我国开始有计划的薪炭林建设,至1995年,全国累计营造薪炭林494.8万公顷。根据这些年全国造林成效调查,薪炭林成林面积和单位面积年生物量测算,薪炭林年增加薪材量2000~2500万吨,对缓解农村能源短缺起到了重要作用。
  生物质气化
  生物质气化即通过化学方法将固体的生物质能转化为气体燃料。由于气体燃料高效、清洁、方便,因此生物质气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得到了国内外广泛重视,并取得了可喜进展。在我国,将农林固体废弃物转化为可燃气的技术也已初见成效,主要应用于集中供气、供热、发电方面。
  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开发了集中供热、供气的上吸式气化炉,并且先后在黑龙江、福建得到工业化应用,气化炉的最大生产能力达6.3×106kJ/h。建成了用枝桠材削片处理,气化制取民用煤气,供居民使用的气化系统。最近在江苏省又研究开发以稻草、麦草为原料,应用内循环流化床气化系统,产生接近中热值的煤气,供乡镇居民使用的集中供气系统,气体热值约8000kJ/Nm3,气化热效率达70%以上。
  山东省能源研究所研究开发了下吸式气化炉,主要用于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气化,在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区得到较好的推广应用,并已形成产业化规模,到1998年底,已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164处,供气4572万立方米,用户7700户。
  广州能源所开发的以木屑和木粉为原料,应用外循环流化床气化技术,制取木煤气作为干燥热源和发电,并已完成发电能力为180KW的气化发电系统。
  另外,大连环科院、辽宁能源所、北京农机院、浙江大学等单位也先后开展了生物质气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
生物质固化及其它
  具有一定粒度的生物质原料,在一定压力作用下(加热或不加热),可以制成棒状、粒状、块状等各种成型燃料。原料经挤压成型后,密度可达1.1~1.4吨/立方米,能量密度与中质煤相当,燃烧特性明显改善,火力持久黑烟小,炉膛温度高,而且便于运输和贮存。
  利用生物质炭化炉可以将成型生物质块进一步炭化,生产生物炭。由于在隔绝空气条件下,生物质被高温分解,生成燃气、焦油和炭,其中的燃气和焦油又从炭化炉释放出去,所以最后得到的生物炭燃烧效果显著改善,烟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明显降低,是一种高品位的民用燃料,优质的生物炭还可以用于冶金工业。
  辽宁省能源研究所、西北农业大学、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工研究所、陕西武功轻工机械厂、江苏东海县粮食机械厂等10余家单位研究和开发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和设备。
  沈阳农业大学从国外引进一套流化床快速热解试验装置,研究开发液化油的技术,利用发酵技术制取乙醇试验。另外,中国体科院林化所进行了生物质催化气化技术研究。华东理工大学还开展了生物质酸水解制取乙醇的试验研究,但尚未达到工业化生产。
  背景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部分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总体上是政策框架法,它主要确立了以下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
  1.有关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
  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2.有关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审批和全额收购制度
  第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3.有关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
  第十九条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第二十条规定:“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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