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策划: 周建莉
中国首批外国债券的5个W
近期,国内外财经媒体纷纷爆出消息,指相关政府部门正在组织讨论国外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可能性。这些国外金融机构包括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及日本协力银行(JBIC)。几大机构计划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将全部用于对中国境内的贷款。
向国外开发机构开放人民币债券发行,这在中国还是第一次。并且直接关系到今后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和资本账户兑换的有关问题。因此,此次外国机构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不可避免地成为近期资本市场上的敏感话题。
WHO——是谁要发人民币债券
据可靠消息,首批提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的外国开发机构有三家,分别是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协力银行。
这三家都是中国的熟面孔,进入中国已有一段时间。并且因为多年以来在中国进行了大量支持和援助性投资,所以在中国社会各界保持了良好的口碑。
2003年年末,国际金融公司北京代表处在北京举办了“进入中国十周年”招待酒会。财政部副部长娄继伟参加了酒会并发表了祝词。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会见国际金融公司执行副总裁彼得·沃伊克时,亦对国际金融公司在华业务给予了积极评价,并且希望今后继续保持与国际金融公司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断加深和拓宽合作领域,促进中国经济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国际金融公司作为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通过向私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以及向政府和企业提供技术援助与咨询服务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10年来,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投资了57个项目,帮助中国民营企业融资超过13亿美元。
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是面向亚太地区的区域性政府间的金融开发机构。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亚洲开发银行一直积极参与了在中国的公共事业投资。作为亚洲地区的多边开发金融机构,亚洲开发银行熟悉本地市场,而且和中国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亚洲开发银行已经在17个国家发行过债券。除准备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外,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国家,也是亚洲开发银行计划发行外国债券的国家。
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是一个政府金融机构,是日本政府完全拥有的金融机构,1999年10月1日年由日本输出入银行与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两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合并而成。协力银行主要执行日本的对外经济政策和对外经济合作。在中国也参与了诸多非官方发展援助不附带条件贷款项目。
WHAT——要发行什么债券
由于此次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尚未获得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很多发行细节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利率、发行期限、税收以及资金运用等方面的问题,还有待于双方通过协商进一步确定。
据介绍,日本协力银行打算发行的数额则可能要高达65亿元人民币,而国际金融公司与亚洲开发银行申请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规模均在10亿元人民币左右。
在发行期限方面,此次外国开发机构申请的属长期债券。按照惯例,还本期限一年及一年内到期的债券为短期债券,5年以上为长期债券。从国际来看,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扬基债券期限通常为5-7年,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武士债券的典型期限是3-10年,而在亚洲地区发行的其他外国债券的期限一般都是3-8年。因此,此次发债也基本遵循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利率可能会略高于同期国债。
据介绍,IFC在国外发行债券时,大多属于单独的一类“多边机构债”。在中国,从发行主体看,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发债属于金融债。而据媒体报道,日本协力银行申请发行的是企业债。因此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一些,需要牵涉到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如果需要通过公开上市来筹集,还需要有证监会的参与。因此,未来债权属性如何,尚有待相关管理部门批复。
WHERE——所获资金去向何方
外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其实更关心的是:他们拿我们的钱做什么了?
“如果亚行要在中国发债,融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国内建设”,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汤敏表示。
从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了解到,亚洲开发银行将在未来3年内把对中国的援助贷款由每年10亿美元提高到15亿美元,增幅达到50%;贷款利息也大幅降低,由原来的5%-6%降至2%左右。贷款将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主要投放领域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如修建公路、水电站、处理污水以及治理空气污染。同时,将有一小部分贷款投放在金融领域。
国际金融公司关于资金用途的说法与亚洲开发银行如出一辙。在中国,提起为民营企业贷款,最有发言权的就是国际金融公司。众所周知,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就是为私营部门提供贷款。因此,其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来加大对中国私营企业的投资。参照国际金融公司过往在中国的投资规模,若投资项目较大,10亿元人民币大约可以支持3、4个项目,如果投向中小企业项目,收益项目则可增至10多家。
日本协力银行准备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则很有可能专项用于新日铁与宝钢的合作。
TO WHOM——谁来购买债券
由于现阶段,债券属性尚未有定论,因此,哪些投资者能够成为首批外国债券的买家还不甚明朗。如果债券被划为金融债,按照有关规定,金融债的发行市场仅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主体是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如果被划归交易所市场发行,则又排除了最大的潜在买家——银行。
但是无论选择哪一个市场,此次外国债券发行的对象都会只是机构投资者(QII)。2003年11月,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专门召开了一个有关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研讨会。在研讨会上,亚洲开发银行资金部主管德·朗格鲁玛表示,亚洲开发银行希望购买自己所发人民币债券的对象为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和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国际金融公司也表示,此次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对象为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和基金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者。
专家指出:人民币债券一旦获准发行,机构投资者们立刻可以坐收真金白银的利润。单就保险行业来说,目前五六千亿的保险资金苦叹投资渠道缺乏,而这些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债券的利率和安全性,是几乎可以让保险公司躺在床上数钱的。
WHEN——什么时候获准发行
据媒体报道,国际金融公司早在2003年7月就向财政部提交了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报告。两个月之后,亚洲开发银行也向财政部提交了同样的申请文件。协力银行也在同时期开始试探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可能。
2003年相关的报告已经经过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等部门的第一轮会签。但据可靠消息透露:由于此次发债的特殊性,可能还要进行第二轮会签。专家认为,我国政府对于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审批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态度,力求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截至本期《中国投资》发稿之日,外国开发机构首次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进程并未出现明显突破的迹象。
结语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拓展债券市场”,“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这无疑将对国际金融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专家指出,此次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作为试点,规模不会太大,因此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新兴市场的成熟有比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债券发行制度、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制度等都需要做出相应的变革。
辨证看待发债未知数
○吕勤
据悉,此次国外开发机构申请人民币已经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原则同意,对于发债“利大于弊”也已达成共识。但从2003年到2004年,首批外国债券迟迟未见获准,据专家分析,目前,仍有若干不确定性因素期待进一步明确。而国外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带来的利与弊,必须用辨证的观点进行分析。
发行市场: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
我国目前存在着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完全分割的市场,国外开发机构在发行债券时首先面临市场选择的问题。目前,两个市场在发行体性质、投资者范围、监管机构、登记托管制度和机构、审批和发行程序等方面均完全不同。
银行间市场
银行间市场是机构投资者市场,容量大,审批和发行程序简便,但缺陷也很明显。银行间市场目前只允许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和中信集团发行债券,排除了国内其他企业发行,是一个高度管制的市场。
对于国外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来说,银行间市场的重大缺陷表现为市场发行透明度、规范性不够;由于市场的发行体和投资者性质单一,发行体为财政部或政策性银行及中信集团,投资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进入同业市场的金融机构,对市场的管理及发行体和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也大都通过文件的形式进行,基本上没有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介入,影响市场的透明度、规范度。
交易所市场
交易所市场是机构和个人混合市场,具有流动性强、审批和发行程序比较规范完整、交易频繁流动性好等优点。交易所市场已经先后有B股市场、QFII等多个市场的开放。其缺陷在于该市场排除了最大的潜在投资人银行的进入。此外,交易所市场发行需要承销团包销,承销费用加上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使得发行体需要支付的中介费用大于银行间市场。从目前情况分析,交易所市场容量虽小,但足够保证发行顺利,中介费用虽高于银行间市场费用,但能够保证规范的运行方式。
债券属性:公司债?企业债?还是特定的金融机构债?
由于现在发行市场是交易所市场还是银行间市场尚未确定,因此,债券属性也就难以确定。如果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发债被划定为金融债,按照有关规定,当前国内金融债的发行市场仅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
据介绍,类似国际金融公司这样的国际机构在境外发行本币债券时,债券被划为一种既不同于公司债、也不同于企业债的特别种类——多边机构债。但是,由于我国缺乏相应制度,此次在国内发行外国债券的属性尚待明确。
制度缺位容易带来人为色彩过重
目前国内对国外开发机构发人民币债券的相关法规、制度欠缺甚至空白,由于短时间内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可能性不大,国外开发机构的市场准入及后续的管理方面就会过多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审批。
应该指出,在相关制度没有建立以前,单独就几家开发机构在中国尝试发行人民币债券而言,个案审批简化处理可能是最有效率的方式。但是从市场开放、国际惯例和国内外发行规则一致的角度考虑,缺少相关标准、制度的保障,可能会产生审批的主观随意性,带来过多的人为色彩,而这正是中国制度建设要极力避免的情况。
资本流出的负面影响
此次外资机构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在中国是第一次。以后是否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们需要站在金融安全的立场上考虑发债带来的长远影响。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主体的增加、债券品种的增多以及资金使用机制的灵活化,将会进一步加速资本流动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在加剧国内金融竞争的同时,也会对金融监管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构成新的挑战。
在短期内,我们可以限制国外开发机构发债所筹人民币资金的外流。但是从长期来看,是否允许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兑换成美元或其他货币境外使用,即放宽资本流出限制就必须要摆上我们的议事日程。
国外开发机构将所筹人民币资金调往境外使用是一个关系资本账户开放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账户的经验表明,资本流出的自由兑换容易引起资本大规模外逃,风险较大,应安排在资本账户自由化的后期进行。因此,我们应该根据我国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整体战略和资本账户开放的总体进度,考虑是否允许国外开发机构将发债所筹资金兑换为外币调往境外。这对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资本市场开放、人民币自由兑换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外资机构可能利用人民币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进行政策套利
相对于商业性机构而言,国外开发机构的逐利动机相对较弱。但是仍要考虑未来境外商业性机构进入后的负面影响。
基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外资机构可以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获取人民币资金,伺机进行套利,获取汇率升水。
债券市场的开放必然加速资本的双向流动。对于债券发行人来说,在低利率时期发行长期债券是有益的,外资机构以较低利率发行长期固定收益债券在境外投资可以赚取利差。尽管以套利为目的的筹资行为对均衡利率的形成有积极作用,但在利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套利行为将使国内长期债券的投资人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对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和发债造成一定的竞争压力
国外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可能影响国内发行主体(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发债的规模和效果,挤占我国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影响国债和企业债的发行,加大国债筹资成本。不仅会对非政策性债券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而且增加财政借新债还旧债的压力,增加财政赤字,长期可能引发通货膨胀。
国外开发机构发行债券的收益率会对其他债券收益率产生标杆作用
债券收益率高低一定程度决定债券购买者风险抵补的要求, 而国外开发机构债券一般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国内其他债券(特别是没有政府担保的企业债券)的利率就会受到影响。
向国外开发机构开放人民币债券发行是中国“外国债券市场”建设的起点,也是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还关系到今后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和资本账户可兑换的有关问题。
制度和技术的变迁往往具有“路径依赖”的性质,即过去所做的选择往往决定了现在可能的选择。意味着前一个环节的失误可能会导致后一环节无法补救,并最终锁定在一种低效率的状态。因此,在制定开放国外开发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战略时,应该把它视为诸项改革措施的一个“结点”加以统筹规划;使我们的政策措施不仅在短期内行得通,而且在长期内有利于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外国债券的若干个有利于
○华道
此次外资发债总的看来,国外开发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带来的影响主要还是积极和有利的。
有利于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国外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有利于中国债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主要包括:
1.有利于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进步和完善
我国债券市场不统一,而且市场分割极不对称,90%以上的债券交易都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使市场难以形成基准的债券收益曲线,加大了交易成本。市场分割还造成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不规范、不统一,使债券市场的发展面临很多制度约束。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必然要求明晰的制度框架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游戏规则,从而作为外部力量,推动中国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以适应债券市场开放和国际化的要求。不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促使中国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与国际接轨,在较高的起点上不断地进步和完善,成为可持续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债券市场。
2.增加债券供给,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比较单一,债券品种比较少,投资者选择余地小,造成债券交易同向性,使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债券市场风险较高。引入国外发行体,有利于我国债券市场发行体多元化,增加债券品种,扩大市场规模。再加上境外发行体的债券与境内发行体的债券相关性不大,可以为投资者选择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债券供给的增加、投资者选择的非同向性可以大大地促进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降低债券市场的风险。
3.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
国外开发机构具有丰富的筹资及运作经验,进入我国债券市场后,在债券的发行方式、品种设计上可能会有所突破,其示范效应有利于带动国内金融产品的创新,此外国外发行体的进入,必然加剧国内市场的竞争,从而推动各发行体加快产品创新,以提高竞争力、债券市场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以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有利于降低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4.有利于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是长期债券的主要持有者。如果不参与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就会出现不匹配的情况。所以,外国债券的投资者主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如在美国,扬基债券的主要投资者就是人寿保险公司、储蓄银行等机构投资者。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仍以商业银行为主。长期看,随着外国债券供给的增多,有利于加快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使我国的债券市场不断规范和成熟。
有利于相关监管体系的建设
国外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实质上开创了中国的外国债券市场。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体系比较薄弱,境外机构在国内发行外国债券的监管制度还是一片空白。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首先对监管部门提出了制度建设上的要求,其次也有助于监管部门在监管理念和监管定位等方面的进步。监管者在建立健全对国外开发机构监管制度的同时,也可以从中借鉴相关的经验运用于对国内发行体的监管中。
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将作为一种外部推动力量,促进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等方面的进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推进债券市场监管理念的创新
我国资本市场是在政府的扶植下建立并逐渐发展起来的,目前的中国债券市场上发债主体的国有色彩浓厚,导致监管部门较多利用行政手段实行监管。而国外开发机构是独立的外来债券发行体,与政府监管部门没有行政上的关联。监管部门只能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进行监管,这有助于监管者改变过去行政性的监管理念,向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模式转变。监管者在建立健全对国外开发机构监管制度的同时,也可以从中借鉴相关的经验运用于对国内发行体的监管中。
2.有助于明确市场准入的法律依据,强化我国债券监管的硬约束作用
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要求监管部门的行为公开透明,用明确的法律规则实行监管。因此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有助于约束监管部门的随意化行为,强化我国监管的硬约束作用。
3.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
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对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紧迫的要求。将促使监管部门从保护投资者的原则出发,建立健全国外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其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和真实性。国外开发机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也会有利于国内发行体信息披露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有利于债券评级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债券亟待发展的前提就是需要一些权威的评级机构对企业债券做出评级,但与国外同行百年的发展相比我国的评级行业还是一个新生儿,缺乏足够权威的评级机构,同时也缺乏社会对评级制度的广泛认可。国外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助于建立和健全我国自身的评级体系和运行机制。
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为国内评级机构提供了学习的机会,有利于引入国外评级机构的评级经验,在国内评级机构与国际评级机构中建立竞争机制,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债券评级体系。同时也有利于培育中国能够达到国际知名水平的评级机构。
允许国外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还有助于我国债券评级分开层次和等级,引导投资者按信用等级投资。进入中国发债的国外开发机构多数都具有优秀的国际评级,允许这些国外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给中国国内评级市场增添了新的内容,注入了新的竞争力量。这将有助于使国内评级市场分出层次,引导投资者按等级投资,提高投资者对债券评级的信任度,促进中国债券评级市场的成长。
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外债风险
过去我国利用国外金融机构的资金都是以外币计价的。长期以来,外债的货币错配给我国企业带来了巨额风险和损失。例如,2002年上半年,南方航空公司以日元为基准的外债因日元汇率上升造成的外汇汇兑损失约达l.58亿元。
国外开放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在中国的项目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部分外币债务可以由本币替换.从而消除了汇率风险,降低了资金成本,提高了外债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减轻当前人民币升值压力
自2002年以来,人民币一直承受着极大的升值压力。特别是进入2003年以来,人民币汇率问题演变为国际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对于中国来说,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符合经济改革和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但是,鉴于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外汇储备已超过4000亿美元,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持续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地引入国外发行体进入我国债券市场,使我国企业的外债结构中增加对外资机构的人民币负债,替代部分外资的直接流入,对于减轻当前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无疑具有极其现实的意义。
有利于改善中国企业的融资格局
目前我国的融资格局中存在3大“不均衡”:
一、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不均衡。企业资金需求的80%以上仍靠银行贷款。但银行只能解决债务性资金,无法提供资本性资金,使得诸多企业长期依赖银行债权式融资。直接融资比例过高使我国的银行体系承担了过高的金融风险。发展国内债券市场,可以扭转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局面。
二、 资本市场中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不均衡。债券市场发展滞后于股票市场,而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则制约了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股票市场面临价格扭曲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随着国外机构对中国债券市场的深度介入,将有利于改善中国的融资格局,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释放金融体系的风险。
三、 储蓄和投资的不均衡。我国投资工具不足致使大量储蓄无法转化为有效投资,造成资金配置资源的效率低下。2003年11月,我国居民的储蓄余额已接近11万亿元。国外机构进入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宽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有利于促使居民储蓄存款向各类债券分流,通过债券市场转化为有效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压力,促进储蓄向资本的转化,从而提高了人民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对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随着亚洲地区国家区域经济合作的进展,金融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得到基本共识。由于亚洲地区债券市场发育滞后,缺乏核心市场,因此,亚洲地区的资金利用效率较低。大量资金流向美国债券市场,使亚洲国家成为美国政府债券的最大买家。
目前看,如何通过区域金融合作,建立亚洲债券市场已成为有关国家探讨的重要内容。中国经济规模庞大,持续高速发展,国内对投资的需求旺盛,而人民币资金又存在结构性的过剩。因此,中国的债券市场极具发展潜力。国外开发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是中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的第一步,表现了中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可以成为中国经济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良好契入点,对奠定中国债市在未来亚洲债券市场的国际地位、争取亚洲金融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发债助推中国企业发展
——国际金融公司访谈
○本刊记者 布尔古德
在国际金融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我们看到:“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其国内资本市场,为发展中国家的客户增加本币融资的选择”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公司“更为广泛”的战略。这也许就说明了国际金融公司为什么要在2003年向中国政府提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
中国客户的要求
作为一家国际多边开发机构,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投资了众多项目。但是,以往所有项目都只能够为客户提供美元投资。随着业务的进一步深入,包括已经在四川和即将在东北建立的中小企业项目发展中心,国际金融公司发现;越来越多的客户提出人民币融资的需求。
因此,国际金融公司提出了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也是为了能够使客户增加一种本币的选择。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得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中国民营企业,而且这些资金的运作也处于有关监管部门的掌控之中。
“10亿元会马上全部用于国内投资。项目都排着队呢。”国际金融公司的代表说。
帮助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此次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除了可以满足客户对人民币融资的需求,还能够起到“帮助中国发展其国内资本市场”的作用,可谓一举两得。
中国的债券市场以往是处于严格管制下的市场,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债券的品种有限,投资机会有限。投资者对投资债券的主体、风险等不甚关心。而实际上,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中各个债券的资信等级是不尽一致的,投资者投资的时候可以综合考虑债券的风险、收益等因素,选择的余地很大。
为了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让中国的投资者多一个投资渠道的选择,国际金融公司决定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从国际上看,国际金融公司发行的债券大多都被评为AAA级。国内的投资者也就可以通过不同债券投资的比较,逐步了解和接受国际化的投资准则,从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进步。
IFC的经验
毫无疑问,国外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它们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的示范效应。
在发债方面,国际金融公司有着丰富的经验。迄今为止,国际金融公司已经发行过29种以所在国货币为计价的外国债券。其中,有15种为所在国首次发行的外国债券。其中包括很多与中国情况非常相似的国家,例如新加坡、哥伦比亚。因此,在如何处理所在国金融安全和发行本币债券的关系方面,国际金融公司也有着丰富的经验。而且作为一个多边国际机构,国际金融公司更会注意处理好在中国发债的技巧。
此外,此次国际金融公司申请的发债额度仅为10亿元人民币,而我国现阶段每年发行债券的总额在5500亿元以上,外汇储备超过4000亿美元。募集的资金规模总体而言不大,不会对投资总量与外汇管理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
我们愿意作为中国的工具
IFC同时也坦承: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善需要有个过程。现在的谨慎完全可以理解。中国的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国内债券市场的运作和监管,积累相关经验,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监管体系。
IFC同时也提出,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中国其实需要寻找一些用于探索的“试验品”,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可以控制”。“可放可收”——IFC使用了这么一个词。“希望中国相关的监管部门把我们看成一个工具”。IFC的意思很明确——IFC正是这样一个可以控制、可放可收的国际开发机构。
“逐利”不是国际金融公司的目的。此番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品种结构、期限结构、交易制度、资金使用、清算支付体系等都完全在境内法律框架和市场体制内展开,完全可以在中国政府部门的有效控制之下,不太可能对国家经济主权等造成负面影响。
进一步说,中国本身也是国际金融公司的股东国。在美国华盛顿特区国际金融公司总部,中国财政部的代表正履行着董事的职权。因此,对于国际金融公司来说,如果在人民币发债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失去控制或不利的状况,马上可以通过自己的董事在董事会上即时叫停。
IFC进入中国以来,一直以“发展民营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为宗旨,积极帮助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被认为是“社会责任投资(SRI)”的实践者之一。IFC在中国的客户,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民营企业。
“我们加强了在所在国本币融资以及证券化方面的工作。比如,我们的结构性融资业务就包括了利用发行债券的方式,从自有风险资金之外为我们的客户动员更多的资金。”国际金融公司执行副总裁彼得·沃奇说。彼得·沃奇的这句话似乎已经说明了中国的民营企业其实正是IFC发行人民币债券最主要的受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