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中国异化
文/ 蔡恩泽
2005年岁末北京一家媒体搞了一个年终策划《2005跨国企业8大丑闻》,让人大吃一惊,其实这仅仅是跨国公司在华丑闻冰山之一角。一向令国人高山仰止的跨国公司曾经是美好的化身,他们把现代规范的运作模式带到中国来,成为注重产品品质、维护公平竞争、依法纳税、注重环保和社会效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现代企业典范。可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现实击碎了跨国公司的神话传说,他们来到中国后,不再守身如玉,不再遵循先进的“国际惯例”来出牌,而是刻意“入乡随俗”,迅速让自身“异化”,行为有失检点,损害了跨国公司原本美好的形象。
(一)鸡鸣狗盗 丑态迭出
颇具绅士风度的跨国公司,这几年在也干起了鸡鸣狗盗之事,在中国市场游戏中时常献丑出“洋相”,为媒体所抨击。
——以次充好,坑害大众。2005年3月17号,肯德基快餐中的新奥尔良烤翅,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香辣鸡腿堡,劲爆鸡米花在中国被检测出含有致癌作用的添加剂——“苏丹红一号”。科学家通过实验发现,“苏丹红一号”会导致鼠类患癌,它在人类肝细胞研究中也显现出可能致癌的特性。
在媒体强大的攻势之下,肯德基被迫向消费者道歉,并在中国停止销售此类食品。
无独有偶,久负盛名的雀巢奶粉也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行贿拉拢,攫取订单。2004年4月6日,朗讯中国4名高层主管被解雇,其中包括戚道协和关赫德,前者是董事长兼总裁,后者是首席运营官。被朗讯总部审计发现财务问题之一涉及到“一个程控交换机订单”。据了解,朗讯在中国的程控交换机生产基地就在青岛朗讯科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其主要畅销型号为5ESS。因而有猜测认定朗讯总部将行贿事件的主角放在青岛朗讯科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朗讯这4名高管涉嫌行贿,违反了美国政府《反海外腐败法》。
外资企业在中国行贿的对象主要是公司合作对象的项目决策人,也有通过行贿给个别政府官员,官员再打招呼给公司的领导来完成项目合作的。而利用赞助出国、帮助企业培训、协助举办论坛等行贿手段更加隐蔽,不易发觉。
——走私偷税,牟取暴利。2002年以来,中港照相(富士胶片在华总代理商)、珠海真科(富士在华胶卷分装基地)、富士施乐(富士胶片兄弟公司)、广西巨星(富士在华胶片感光材料制造基地)这四家日本富士旗下的跨国公司三年内在中国卷入四起走私传闻。
而富士每一次走私丑闻被媒体披露,总是例行公事般地发表声明,坚称“我们在中国没有任何走私行为,也从未接受过中国政府的任何查处。”对于在华合作伙伴是否有走私行为,富士方面则“不予评论”。
富士就像是偷东西的蟊贼一样,案发后人赃俱在,还矢口抵赖。
在走私的同时,跨国企业在华偷逃税款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我国每年因跨国企业避税而损失的税收收入约为300亿元,这一巨大的社会财富就这样悄不溜声地进了这些外企的腰包。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这些跨国公司偷税漏税的方法很多,但主要的避税方法无外乎两种。一种是高进低出,实行原材料高价进口,而对成品则低价出口,一进一出间就收获颇丰;第二种方法是利用关联企业间固定资产购销和租赁避税。
——虚假广告,言过其实。2005年6月21日,浙江省宁波鼓楼工商所经检队认定宝洁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品牌包括“潘婷”洗发水、“海飞丝”洗发水、“舒肤佳”香皂和“佳洁士”牙膏。宝洁旗下众多产品的广告其实都是违反广告法的,比如宝洁旗下的碧浪漂渍洗衣粉的包装袋上标明:可以去除99.9%的细菌,这点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产品功能的广告宣传中,不能出现数字说明。宝洁公司包括潘婷洗发水在内的四种产品的电视广告和包装在浙江已被查禁,随后北京市政府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宝洁广告被禁是因为该公司未能指名广告中所称产品效果的信息来源,比如广告中称潘婷洗发水能让头发坚固10倍。
跨国公司作虚假广告,其实是极不明智的做法,以跨国公司超强的规模和信誉,完全没有必要在广告中恣意拔高自己,平实而低调的广告反而大受其惠。
——恶意抢注,道德败坏。西门子抢注商标恶意明显在“Hisense/海信”获得驰名商标荣誉称号后,1999年,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毫无差别地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2001年6月,西门子全资公司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厦门东林公司的“Firefly萤火虫”商标。截至目前,广东佛山照明公司的“FSL”商标、上海德士公司“ECOLUX”商标、上海奥利玮公司“ORION”商标、中轻青岛分公司“RUBY”商标、广州穗之星公司“GERLITE”的商标已经分别遭到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的抢注。
这种有计划、有目的的恶意抢注行为,完全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违背商业道德,违背《巴黎公约》和WTO规则。这种手段是极其恶劣的。对于独创性商标的抄袭违反知识产权法的精神与原则,这不仅是对中国品牌国际化的障碍,而且是对现代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严重威胁。
跨国公司这些劣迹丑闻,将其诚信大打折扣,多行不义必自毙,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中国消费者,想靠走歪门邪道牟取暴利的跨国公司最后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等待他们的将是信誉扫地,形象嬗变,市场萎缩,得不偿失。
(二)走下神坛 退去光环
跨国公司在华之所以发生“异化”,既有中国的环境因素,有更有其本身利令智昏、掠夺成性的动因。从跨国公司一系列有悖市场诚信和商业道德的行为来看,他们只是一具贪婪的经济动物。跨国公司正走下令人顶礼膜拜的神坛,退去耀眼炫目的光环。尼采在他的著作《偶像的黄昏》中,对在他之前被人们视为偶像的人,表达了他心中不敬的想法:他们是衰败的典型。
也许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表现正应验了尼采这句名言。
——中国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跨国公司有机可乘。综观几宗跨国公司食品质量案,无一不是暴露出中国市场监管部门技术的落后和工作效率的低下。比如苏丹红事件,作为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国家质检部门对苏丹红缺乏足够的防范能力,而作为博弈的另一方,跨国食品企业不择手段地降低成本,监管机构的检测技术却没有及时跟进,没有预防、只有抽查,没有加工环节的信息搜集、只有事后的追踪清剿,这意味着食品安全体系实际上处于被动、滞后的局面。再比如富士走私,其实海关、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早有所闻,但几家缺乏协调一致的动作,各自为政,让富士钻了空子。
目前我国税务部门一直在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进行打击,但也存在着不少困难。这在实际中操作起来很难,首先是很难知道合理的定价标准是多少,跨国企业的定价是低是高很难确定;其次调查程序很复杂,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就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当时就规定了审核调整的方法、步骤和程序,但有些规定很难操作。
——也在找市长。作为外来的经济力量,跨国公司尽管占有资金和技术优势,但在影响政府决策的能力、适应市场环境方面却不占先机。政府部门的扩权寻租行为,或者是跨国公司的竞争对手的中国公司依赖腐败等不正当行为对跨国公司的经营、业绩形成压力,会促使跨国公司效仿国内公司对政府采取“特殊沟通”的方式,在找市场的同时,也在找市长,有些跨国公司甚至已经形成一整套成熟的适应本土市场的“异化”策略。比如跨国公司在危机面前的公关,就是熟知“政府口大,百姓口小”的中国国情,把消费者晾到一边,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傲慢和漠视,在媒体面前也死不认帐,更不买帐,跑到政府那里去“哭诉”自己的委屈,请求地方政府的宽恕和谅解。他们可以发点狐狸式的慈悲,赞助中国的慈善事业,求得政府同情和信任。
在新兴市场国家里,跨国公司总是能够凭借巨大的优势,轻易地征服政府监管部门。而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方面的政绩压力,他们对于监管跨国公司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客观上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保护伞。于是,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对“洋品牌”的关照和优惠,害怕撤资、撤厂,对“洋品牌”给予了高于国内企业的待遇。这正是跨国公司看中政府的“软肋”。
——国际化走偏了本土化。现在,在中国落户的跨国公司的形象在国人心中渐渐在坍塌。其产品质量问题,其虚假宣传问题,其偷税漏税问题,其店大欺人问题,乃至贿赂中国官员问题,不一而足。这些问题,与中国一些本土企业身上的毛病,何其相似乃尔!据说,跨国公司行贿偷税是学习中国市场的潜规则,入乡随俗,走本土化之路,与中国国情“灰色接轨”,这是对跨国公司本土化的曲解。诚然,中国企业有许多弊端,但跟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已经迈出了相当不错的步伐,正在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按国际规则玩市场游戏。作为“师傅”,跨国公司却枉驾屈身向中国“学生”学习,而且是学习学生身上的坏毛病,这么说来,跨国公司不是智商有毛病,就是居心叵测。
“本土化”本来没什么要指责的,要到中国安营扎寨,要在中国做生意赚钱,自然要融入中国的土壤,学中国话,用中国人,生产适合中国的产品,这些应该是“本土化”之本意。可惜的是,近些年来,一些跨国公司的“本土化战略”“跑调”了,不合格产品他敢产,不合法的经营他敢搞,粗暴的举动他敢来,搞定政府官员、偷税漏税这类见不得人的事他也都学会了。诚然,中国的市场环境还不净化,中国的经济法治体系还不健全,中国的社会文化氛围还令人堪忧,然而,这不应该成为跨国公司诸多不良行为开脱的遁辞。
——牟取暴利的冲动。中国是个庞大的市场,跨国公司馋涎欲滴。为了牟取暴利,跨国公司不惜掺假使杂,降低生产成本,坑害中国消费者。据了解,国内生产的苏丹红类产品,仅用于皮鞋油、地板蜡、圆珠笔油墨的原料及一些地毯、塑料的着色,不得用于食品染色剂,这在染料行业是被反复强调的。国内染料行业中生产苏丹红类染料和颜料产品的企业有20多家,但只生产工业用产品,不涉足食品染色剂领域,其出产的苏丹红产品均标明是工业用染料和颜料。
相对于工业染料和颜料,食品染色剂的价格自然要高不少。工业染料和颜料价格低廉,因此颇受一些不法食品加工企业的喜爱。于是,肯德基也看中了苏丹红,从中牟取暴利。
——职业经理人急功近利的浮躁。平心而论,跨国公司在中国搞歪门邪道,有许多是其职业经理人所为,这些职业经理人大都为华人,比如朗讯行贿四高管,他们清一色是华人。他们当中的一些急功近利者很想一口吃成胖子,独占市场份额,创造惊人的业绩,好加薪晋级。于是利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譬如行贿,获取订单,抢占市场份额。
这些职业经理人非常讲谋略,为了得到高层职位,费尽心机。当他们在海外环境中的时候,敬业心、责任心、职业操守都没问题。但一旦到了中国这种环境的时候,就难以抗拒诱惑。
(三)中国不是大染缸也不是屠宰场
有人说,跨国公司本来是清清白白的,一到中国就学坏。难道真的是“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枳”?难道是跨国公司饮了中国的盗泉之水,生了贼心?
把跨国公司异化的原因完全归咎于中国的市场环境,是有失公允的。在美国本土,也曾出现过跨国公司做假帐的丑闻,比如2001年12月初,美国十大公司之一的安然轰然倒塌,15年惨淡经营,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安然公司因为牵连着美国安达信会计公司的假帐丑闻而破产,不仅使其职工的就业和养老金受到重大的冲击,而且冲击了各有关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这一假帐破产丑闻对华尔街股市的影响和压抑直至2002年2月底,妨碍了美国经济在“9?11”事件以后衰退的结束和复苏的进程,对美国的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制度都形成了阶段性的重大冲击。
跨国公司并不是生来圣洁,许多著名的世界500强公司都曾经在海外进行贿赂活动。即使是在美国本土和其它西方国家,公司在竞争中采取一些贿赂的手段都很难杜绝,因为商人本身是趋利的,只能依靠监管让他们在更为公平的环境下竞争。比如朗讯,不仅仅在中国行贿,也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贿赂客户。2003年8月,美国证券及交易委员会(SEC)的一份报告称,电信业巨头朗讯科技承认其已经被SEC和司法部门正式通知,在沙特阿拉伯接受两个联邦调查部门的调查,怀疑朗讯在运作过程中违反了美国的《反国外行贿法》。诉讼是由沙特阿拉伯的一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国立电信和计算机有限公司在八月八号向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提出。该公司声称朗讯和一家瑞士公司ACEC,在1995到2002年期间向沙国前邮政和电报部长行贿超过一千五百万美元,以此获得沙国国家垄断无线公司Saudi
Telecommunications Co的业务。行贿方式包括有:支付医疗保健消费,免费使用私人飞机,支付纽约和西雅图豪华旅店的消费等等;上诉还包括朗讯公司因此获得权利和该家国立有限公司终止合作合约,令到有限公司损失超过六千三百万美元。
由此可见,任何资本和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跨国公司的中国异化,从另一面说明了我国在守法环境上确实大有漏洞可钻。因此,在中国,要使外国企业遵守他们在国际市场上遵守的规范,除了依靠企业自身出于长远利益考虑的自觉外,还应该通过改革形成对企业守规的“硬约束”,“迫使”企业走入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有责任,但不是全部。跨国公司的异化并非单纯地受中国水土的影响,他们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内在责任,跨国公司声誉的最大透支者,恰恰是跨国公司自己。一系列问题是跨国公司在公司治理中潜在症结的爆发,比如天高皇帝远,跨国公司在华企业远离其本土总部,其中国代理为一方诸侯,为所欲为,难免做出有悖公司总部的决策,而一旦出事,殃及整个公司的声誉。
中国并不是一个大染缸。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法制逐渐完善,市场游戏规则也逐步跟国际惯例接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弊端也行将被革除,滋生腐败的温床也行将被铲除,兴利除弊,大势所趋。中国对跨国公司的优惠政策会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更趋科学和理智,饥不择食、放纵违规的现象会逐渐得到遏制。中国不但严格监管本土企业,对跨国公司在给予国民待遇的同时,也绝不放松监管。在中国,没有治外法权的存在,在市场规则面前,大家一律平等。
中国也不是大屠场。中国已不是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时代,一个日益强大的中国正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中国市场日趋成熟完善,也不是任人杀伐的屠宰场。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们欢迎跨国公司,我们对跨国公司事实上给予“超国民待遇”,我们的各级政府对跨国公司可谓“宠爱有加”,我们的民众对跨国公司更是高看一筹。中国欢迎跨国巨头们来华投资做生意,但中国的消费者也在日益觉醒,他们不会轻易相信跨国公司那些名不副实的虚假广告,不会把兜里的钱轻易抛给跨国公司,他们对跨国公司察其言,观其行。而在同样的质量之下,国货对国人更具吸引力。况且舶来品并非永远是“中国制造”的楷模,它们也越来越多地遭遇到本土产品曾经面对的信任危机。
跨国公司之所以在世界上声名赫赫,绝非是用瞒和骗的手段取得的,而是经过艰苦努力积累起来的。跨国公司要想在中国生存下去,就得规规矩矩地做生意,拿出自身过硬的真本事,不再偷鸡摸狗,不再左道旁门。异化只能走下坡路,甚至被淘汰出局,而科学理智地融入中国市场才是双赢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