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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布新版国家核应急预案

www.bhi.com.cn 【2005.07.15】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日前,新版《国家核应急预案》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布施行。核电厂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总体应急)。其他核设施的应急状态一般分为三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进入或终止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由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总指挥批准。进入或终止场外应急状态由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批准,由地方政府应急总指挥负责发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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